[发明专利]充电设备及其相关管理系统及电动车辆的充电场域管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460345.5 | 申请日: | 2021-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5902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31 |
发明(设计)人: | 侯一安;龚俊宏;高嘉霙;刘航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拓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3/65 | 分类号: | B60L53/65;B60L53/60;B60L53/66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喻嵘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南***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设备 及其 相关 管理 系统 电动 车辆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车辆的充电场域管理方法,其用以管理电动车辆的一充电场域的计费,其中充电场域对应一充电设备。方法包括下列步骤:针对充电场域感测一物体的出现,并从物体取得对应的一物体数据以及取得充电设备的状态;依据充电设备的状态,判断物体是否发生一占用事件;以及相应于判定物体发生占用事件,依据物体数据,执行相应物体的计费作业。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管理系统及其方法,且特别有关于一种适用于管理相应电动车辆的充电场域的管理系统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抬头,以及电动车科技的进步,开发以电能作为动力来源的电动车辆取代以化石燃料作为动力的传统车辆,逐渐成为车用领域内的重要目标,因此使得电动车辆愈来愈普及。为了提高电动车航程与使用意愿,许多国家或城市都已开始规划在公众场所设置提供电力给电动车的充电站,也开始着手规划在市区或风景区大量布设充电站,使电动车的充电更为方便。
然而,现有技术充电站的使用都是以一充电设备对应特定停车位(或称电动车位)且位置有限,其中,当有车辆在使用此特定停车位时,有可能是单纯停车或停车同时充电,但充电站并无法明确得知车辆在特定停车位的使用状态,使得特定停车位可能被非电动车占用,或电动车充完电却一直不移走,影响其他电动车的充电,进而造成充电站业者与用户都无法达到最佳的权益保障。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充电设备及其相关电动车辆的充电场域管理系统及方法,其管理相应电动车辆的一充电场域(例如:充电设备对应的电动车专属停车格),能够根据车辆数据、充电设备的状态与预设的计费条件决定是否要收取停车费用,并且在充电设备侦测到其对应的充电场域上的一车辆触发一计费条件时,自动开始对该车辆计算停车费用,因此可以通过使用者付费机制产生一定遏阻效果,有效减少充电设备相应的充电场域被未进行充电的电动车辆或非电动车辆长时间或无限占用的机会,从而提升充电设备的实用性与使用率。
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充电设备,用以输出电力对一电动车辆进行充电程序,其包括:一物体感知单元,针对一充电场域感测一物体的出现,并从物体取得对应的一物体数据;以及一处理单元,耦接至物体感知单元,当从物体感知单元接收到物体数据时,取得充电设备的状态,依据充电设备的状态,判断物体是否发生一占用事件;以及相应于判定物体发生占用事件,依据物体数据,执行相应物体的计费作业。
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管理系统,其包括:一计算机装置;以及一充电设备,用以输出电力对一电动车辆进行充电程序,充电设备通过一通讯网络与计算机装置联机。其中充电设备包含:一物体感知单元,针对一充电场域感测一物体的出现,并从物体取得对应的一物体数据;以及一处理单元,耦接至物体感知单元,当从物体感知单元接收到物体数据时,将物体数据传送至计算机装置,使计算机装置依据充电设备的状态,判断物体是否发生占用事件且相应于判定物体发生占用事件,依据物体数据,执行相应物体的计费作业。
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辆的充电场域管理方法,其用以管理电动车辆的一充电场域的计费,充电场域对应一充电设备,方法包括下列步骤:针对充电场域感测一物体的出现,并从物体取得对应的一物体数据以及取得充电设备的状态;依据充电设备的状态,判断物体是否发生一占用事件;以及相应于判定物体发生占用事件,依据物体数据,执行相应物体的计费作业。
在一些实施例中,依据充电设备的状态,判断物体是否发生占用事件包括判断充电设备是否非为充电状态且达到一预定时间,当充电设备非为充电状态且达到预定时间时,判定物体发生占用事件。
在一些实施例中,依据物体数据,执行相应物体的计费作业包括使一物体识别程序执行以依据物体数据判断物体是否为电动车辆,当判定物体为电动车辆时,以一第一费率执行相应物体的计费作业,以及当判定物体非为电动车辆时,以一第二费率执行相应物体的计费作业。其中,第二费率高于第一费率。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费率以及第二费率可为固定费率。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费率可为固定费率以及第二费率可为累进费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拓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拓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46034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