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卡持机构的充电宝在审
申请号: | 202110364265.X | 申请日: | 2021-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7871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6 |
发明(设计)人: | 王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全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H02J50/00;H02J50/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63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机构 充电 | ||
1.一种具有卡持机构的充电宝,包括外挂电池(1),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挂电池(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功能盒(2),所述功能盒(2)内部开设有容纳槽(3),且容纳槽(3)的一端贯通功能盒(2)的一端,所述容纳槽(3)内部对称固定连接有圆辊(4),且圆辊(4)的外侧滑动套接有移动块(5),所述圆辊(4)的外侧套接有拉伸弹簧(6),所述拉伸弹簧(6)的两端分别与功能盒(2)和移动块(5)固定连接,且移动块(5)通过拉伸弹簧(6)与功能盒(2)弹性连接,所述两移动块(5)之间通过连接杆(7)连接,且连接杆(7)外侧与功能盒(2)内部底壁活动卡接,所述连接杆(7)的外侧转动连接有折叠板(8),且折叠板(8)远离连接杆(7)的一端对称固定连接有压板(9),所述压板(9)顶端固定连接有定位杆(10),所述外挂电池(1)顶部对称设置有定位器(11),且定位器(11)与定位杆(10)活动卡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卡持机构的充电宝,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器(11)包括有滑动杆(12)、挤压板(13)、夹臂(14)和传动臂(15),所述外挂电池(1)的顶部对称滑动插接有滑动杆(12),且滑动杆(1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挤压板(13),所述挤压板(13)与定位杆(10)活动挤压,所述外挂电池(1)顶部位于滑动杆(12)的两侧对称转动连接有夹臂(14),且夹臂(14)与定位杆(10)活动卡接,所述挤压板(13)顶部对称转动连接有传动臂(15),且传动臂(15)的另一端与夹臂(14)转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卡持机构的充电宝,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板(8)的内侧开设有可折叠皱纹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卡持机构的充电宝,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杆(10)的长度大于容纳槽(3)的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卡持机构的充电宝,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9)呈L型设计,且压板(9)的内侧与手机挤压接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具有卡持机构的充电宝,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9)的内侧安装有橡胶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具有卡持机构的充电宝,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盒(2)内部底壁对称固定安装有卡勾(16),所述连接杆(7)外侧底部对称转动连接有支撑板(17),且支撑板(17)内侧转动连接有卡杆(18),所述卡杆(18)与卡勾(16)活动卡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具有卡持机构的充电宝,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挂电池(1)与功能盒(2)互为整体,且外挂电池(1)的外壳与功能盒(2)的外壳均为聚乙烯材料制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王全,未经王全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364265.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香料香精用酒酿基香制备方法
- 下一篇:一种嵌入安装式移动配电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