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门控制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189996.5 | 申请日: | 2021-02-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7965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0 |
| 发明(设计)人: | 桑原武士;宫代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信精机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E05F15/611 | 分类号: | E05F15/611;B60J5/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刘煜 |
| 地址: | 日本国爱知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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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门控 装置 | ||
1.一种车辆用门控制装置,其中,
该车辆用门控制装置应用于具备支承为能够摆动的门和向所述门施加制动力的门制动部的车辆,
该车辆用门控制装置具备制动控制部,该制动控制部实施:第一制动处理,该第一制动处理将所述制动力保持在用于使所述门停止的基准制动力,并且在作用于所述门的外力大于所述制动力时结束该第一制动处理;以及第二制动处理,该第二制动处理在所述第一制动处理之后使所述制动力从所述基准制动力逐渐增大,
在实施所述第二制动处理时,所述制动控制部在所述外力大于所述制动力的状况持续的情况下,实施解除所述制动力的制动力解除处理,并且在所述外力大于所述制动力的状况不持续的情况下,实施将所述制动力保持在所述基准制动力以上的第三制动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制动控制部在所述制动力解除处理中,使所述制动力逐渐减少。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门控制装置,其中,
在实施所述第二制动处理时且在所述外力大于所述制动力的状况持续的状况下,
在每单位时间的所述外力的增加量小于上限判定值的情况下,所述制动控制部实施所述制动力解除处理,在每单位时间的所述外力的增加量为所述上限判定值以上的情况下,所述制动控制部实施所述第三制动处理。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车辆具备门驱动部,该门驱动部具有作为用于开闭所述门的驱动源的电机,
该车辆用门控制装置具备驱动控制部,该驱动控制部通过控制所述门驱动部来使所述门进行开闭动作,
在实施所述第一制动处理和所述第二制动处理时,所述制动控制部在所述电机的旋转量增大时判别为所述外力大于所述制动力,在所述电机的旋转量没有增大时判别为所述外力为所述制动力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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