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支架、玻璃总成和车辆在审
申请号: | 202110054869.4 | 申请日: | 2021-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476310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19 |
发明(设计)人: | 陈乐;连锦阳;詹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1/04 | 分类号: | B60R1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50300 福建省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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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架 玻璃 总成 车辆 | ||
1.一种用于将摄像机的壳体固定至挡风玻璃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用于被安装至所述挡风玻璃;
至少一个保持装置,整体形成为所述底板的一部分,用以接收从所述壳体伸出的杆状件并向其施加朝向底板方向作用的力;
其中:
所述保持装置包括:
座体;
弹性臂,所述弹性臂设置在所述座体上;
所述座体的底部和所述弹性臂之间形成有导入腔,所述导入腔内形成有卡合口,所述弹性臂能够在受外力作用下发生弹性摆动,以让位出所述杆状件进入和脱离所述导入腔的活动路径;
所述杆状件能够沿所述活动路径进入所述卡合口,并在所述弹性臂施加的作用力下被保持在所述卡合口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装置为三个,三个所述保持装置布置在所述支架的用于固定所述壳体的容置区域的不同侧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三个所述保持装置的其中两个为横向保持装置,所述横向保持装置布置在所述容置区域的一对平行的纵向侧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横向保持装置中,所述弹性臂向所述座体的底部倾斜地延伸,所述弹性臂形成有第一凹口,所述座体的底部形成有和所述第一凹口相对设置的第二凹口,所述第一凹口和所述第二凹口构成所述卡合口的一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口和所述第二凹口均为弧形,且所述第一凹口和所述第二凹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小于所述杆状件的直径。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的底部设置有连接至所述第二凹口的导向坡面,相对于所述壳体在所述支架上的安装方向而言,所述导入腔反向于所述安装方向呈U形打开或V形打开。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三个所述保持装置的其中一个为纵向保持装置,所述纵向保持装置布置在所述容置区域的一个横向侧面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纵向保持装置中,所述导入腔包括呈扇形打开的导向弧面,所述卡合口包括在所述座体的底部上形成的第三凹口,所述导向弧面连通至所述第三凹口。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弹性臂在所述座体上对称设置,且两者的相对端之间的间距和两者的高度均小于所述杆状件的直径,所述弹性臂和所述座体的连接处跨接有用以提高弯曲强度的加强筋。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弹性臂的相对端均向远离所述第三凹口的方向弯曲。
11.一种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挡风玻璃以及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架。
12.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1所述的玻璃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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