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器有效
申请号: | 202110036192.1 | 申请日: | 2021-0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6425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30 |
发明(设计)人: | 胡进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G02F1/1335;G02F1/13357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唐双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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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器 | ||
1.一种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中框,具有容置腔,所述中框包括侧板及自所述侧板朝向所述容置腔的表面延伸形成的第一挡板;
背板,抵靠于所述第一挡板上,所述背板包括第一卡持部和第二卡持部;
支撑条,收容于所述容置腔中并抵靠于所述背板上,所述支撑条包括第一配合部和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与所述第一卡持部卡持连接以限制所述支撑条相对所述背板沿第一方向移动,所述第二配合部与所述第二卡持部卡持连接以限制所述支撑条相对所述背板沿第二方向移动;
所述背板包括底板及自所述底板边缘垂直延伸形成的贴合板,所述底板抵靠于所述第一挡板上,所述贴合板贴合连接于所述侧板朝向所述容置腔的表面;所述支撑条包括支撑部以及连接所述支撑部的连接板,所述支撑部背离所述连接板的一端抵靠于所述底板,且所述支撑部贴合于所述贴合板背离所述侧板的表面;
所述第一卡持部为自所述底板表面垂直延伸形成的第一卡板,所述第一卡板与所述贴合板间隔相对设置;所述第一配合部为开设于所述支撑部朝向所述底板一侧的卡持腔,所述第一卡板卡持收容于所述卡持腔中以限制所述支撑条相对所述背板沿第一方向移动;
所述支撑部包括间隔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板与第二夹板,所述第一夹板、所述第二夹板背离所述连接板的一端抵接连接于所述底板,所述第一夹板背离所述第二夹板的表面贴合所述贴合板背离所述侧板的表面设置,所述卡持腔由所述第一夹板和所述第二夹板围成;所述第二卡持部为自所述贴合板远离所述底板的一侧边缘延伸形成的第二卡板,所述第二卡板与所述底板间隔相对设置,所述第二配合部为开设于所述支撑部朝向所述贴合板一侧的通槽,所述通槽呈“L”形并包括连通的第一通槽和第二通槽,所述第一通槽远离所述第二通槽的一端设置于所述第二夹板抵靠于所述底板的一侧,以使所述第二卡板能够收容于所述第一通槽中,所述第二卡板经所述第一通槽进入所述第二通槽中,以限制所述支撑条相对所述背板沿第二方向移动;
光学组件,收容于所述容置腔,所述光学组件的边缘与所述支撑条抵接连接;
导光组件,夹于所述支撑条与所述光学组件之间,以照亮所述光学组件对应所述支撑条的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条还包括设置于背离所述连接板一端的第一卡柱,所述底板上开设有对应于所述第一卡柱的第一卡持孔,所述第一卡柱卡持收容于所述第一卡持孔中以限制所述支撑条相对所述背板沿第三方向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还包括自所述侧板朝向所述容置腔的表面延伸形成的第二挡板,所述第二挡板与所述第一挡板间隔设置,所述背板位于所述第一挡板与所述第二挡板之间;所述光学组件与所述第二挡板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组件包括显示面板和扩散板,所述显示面板包括间隔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的边缘沿背离所述第一基板的方向垂直延伸形成折耳,所述折耳与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围成用于卡持收容所述扩散板的固定腔,以使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扩散板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组件包括显示面板和扩散板,所述扩散板的一侧表面开设有用于固定所述显示面板的固定腔,以使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扩散板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组件包括导光件,所述导光件包括成钝角夹角设置的第一导光板和第二导光板,所述连接板包括呈钝角夹角的顶板与支撑板,所述第一导光板位于所述顶板与所述扩散板之间,以支撑并照亮所述扩散板,所述第二导光板贴合于所述支撑板上,以接收光源的光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件还包括多个散光结构,所述散光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导光板朝向所述顶板的表面和所述第二导光板朝向所述支撑板的表面,以使所述导光件中光线发生漫反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散光结构是凸点、凹坑或者墨点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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