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再充电电池在审
| 申请号: | 202080062909.3 | 申请日: | 2020-1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4213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
| 发明(设计)人: | 李钟夏;田炳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1M10/04 | 分类号: | H01M10/04;H01M50/147;H01M50/153;H01M50/183;H01M50/543;H01M50/5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翟洪玲;周艳玲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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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电池 | ||
1.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包括:
电极组件,包括第一电极和与所述第一电极间隔开的第二电极;
壳体,连接到所述第一电极用以接纳所述电极组件,并且包括用于暴露所述电极组件的开口;
盖板,结合到所述壳体用以覆盖所述开口的周边区域,并且包括用于暴露所述开口的中心区域的通孔;
端子板,设置在所述盖板与所述电极组件之间用以覆盖所述开口的所述中心区域,并且连接到所述第二电极;和
密封部分,设置在所述盖板与所述端子板之间并且结合在所述盖板与所述端子板之间,
其中所述端子板包括:
与所述盖板重叠的凸缘部分,以及
从与所述通孔对应的所述凸缘部分突出的端子部分,端部的高度不同于所述盖板的表面的高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凸缘部分具有比所述端子部分大的面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凸缘部分与所述密封部分接触,并且所述端子部分与所述密封部分不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凸缘部分与所述盖板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端子部分的端部距所述电极组件的高度低于所述盖板的表面距所述电极组件的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端子部分的端部距所述电极组件的高度高于所述盖板的表面距所述电极组件的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端子部分与所述凸缘部分整体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端子部分的厚度大于所述凸缘部分的厚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端子板包含锻造铝。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端子部分的厚度与所述凸缘部分的厚度相同。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端子板包含拉制不锈钢。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电极组件的第一端面向所述壳体,并且所述电极组件的第二端面向所述凸缘部分。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电极组件进一步包括:
设置在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隔板;
第一电极接线片,用于连接在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壳体之间并且与所述壳体接触;以及
第二电极接线片,用于连接在所述第二电极与所述端子板之间并且与所述凸缘部分接触。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凸缘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二电极接线片与所述密封部分之间。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密封部分在所述盖板与所述端子板之间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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