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施工机械、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终端、程序有效
申请号: | 202080032259.8 | 申请日: | 2020-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85091B | 公开(公告)日: | 2023-10-24 |
发明(设计)人: | 清田芳永;因藤雅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E02F9/00 | 分类号: | E02F9/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刘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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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施工 机械 信息管理 系统 信息 终端 程序 | ||
1.一种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其搭载于施工机械,所述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具备:
摄像机构,拍摄所述施工机械周边的图像;及
摄像控制机构,在所述摄像机构的摄像范围包括所述施工机械周边的预先指定的规定的被摄体区域的情况下,通过所述摄像机构拍摄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其中,
作为所述摄像机构的摄像范围包括所述规定的被摄体区域的情况,在与所述摄像机构的位置相关联的信息及与所述摄像机构的方向相关的信息中的至少一个和预先指定的规定的位置或规定的方位一致的情况下,所述摄像控制机构通过所述摄像机构拍摄图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其中,
所述摄像控制机构以从所述摄像机构上次拍摄了所述规定的被摄体区域时起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为条件,通过所述摄像机构再次拍摄所述规定的被摄体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其具备:
动作检测机构,检测所述施工机械的动作,
所述摄像控制机构以在所述摄像机构上次拍摄了所述规定的被摄体区域之后通过所述动作检测机构检测到所述施工机械的规定的动作为条件,通过所述摄像机构再次拍摄所述规定的被摄体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其具备:
信息获取机构,获取与由所述施工机械进行的工作相关联的工作关联信息;及
图像处理机构,在通过所述摄像机构拍摄的图像中嵌入所述工作关联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其具备:
图像处理机构,按时序排列通过所述摄像机构拍摄的多个图像而形成动态图像。
7.一种信息管理系统,其构成为具备分别搭载有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的多个施工机械,其中,
所述多个施工机械分别具有能够彼此收发信息的通信设备,并且通过所述通信设备彼此收发拍摄图像的摄像条件及所拍摄的图像而进行共享。
8.一种信息管理系统,其构成为具备搭载有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的至少一个施工机械及在与所述至少一个施工机械之间能够收发信息的信息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信息管理装置接收通过所述至少一个施工机械拍摄的多个图像,并且按时序排列该多个图像而形成动态图像。
9.一种信息终端,其在与搭载有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的施工机械之间能够收发信息,其中,
所述信息终端接收通过所述施工机械拍摄的多个图像,并且使该多个图像一览显示或连续显示于显示机构。
10.一种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程序,其由搭载于施工机械的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执行,其中,
所述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程序使具备拍摄所述施工机械周边的图像的摄像机构的所述施工机械用图像获取装置作为摄像控制机构发挥作用,
该摄像控制机构为,在所述摄像机构的摄像范围包括所述施工机械周边的预先指定的规定的被摄体区域的情况下,通过所述摄像机构拍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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