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23337645.4 | 申请日: | 2020-12-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071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8 |
| 发明(设计)人: | 刘玉金;王长诚;闫方亮;李德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3J15/06 | 分类号: | F23J15/06;F23G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11569 | 代理人: | 史云聪 |
| 地址: | 2764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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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酒精 催化 乙醛 产生 尾气 处理 装置 | ||
1.一种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对尾气燃烧后产生的烟气进行换热的第一助燃气体换热器、第一尾气换热器、第二尾气换热器和第二助燃气体换热器,所述第一助燃气体换热器和所述第一尾气换热器靠近烟气流动的初始端,所述第二尾气换热器和所述第二助燃气体换热器靠近烟气流动的末端,所述第一尾气换热器和所述第二尾气换热器内分别设有用于通入尾气且相连通的尾气换热管,所述第一助燃气体换热器和所述第二助燃气体换热器内分别设有用于通入助燃气体且相连通的助燃气体换热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助燃气体换热器连通有余热锅炉,所述余热锅炉内设有用于对烟气进行初步换热的蒸发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蒸发器连通蒸汽回收系统,且所述蒸汽回收系统和所述蒸发器之间设有用于将蒸汽和水分离的汽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热锅炉外侧设有排水池,所述汽包和所述余热锅炉分别与所述排水池之间设有连续排污膨胀器和定期排污膨胀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汽包连通有用于将所述汽包产生的空气排出的分汽台。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热锅炉连通尾气燃烧炉,所述尾气燃烧炉的进气通道连通有尾气进气管道和助燃气体进气管道,所述尾气进气管道连通所述第一助燃气体换热器内的所述助燃气体换热管,所述助燃气体进气管道连通所述第一尾气换热器内的所述尾气换热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助燃气体进气管道沿所述进气通道的进气方向设置在所述尾气进气管道前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助燃气体换热器连通有用于排出烟气的引风机和烟筒。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尾气换热器和所述第二尾气换热器之间连通有省煤器,所述省煤器内设有用于回收烟气余热的流体换热机构,所述流体换热机构内储存有导热流体。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酒精催化乙醛产生尾气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换热机构和用于供给导热流体的机构之间设有用于除去流体内氧气的除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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