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2328959.1 | 申请日: | 2020-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8840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2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山江;北京五洲宏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9/654 | 分类号: | E01F9/654;E01F9/688;E01F9/70;E01F9/619;E01F9/646;B60Q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晋德允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23 | 代理人: | 刘立升 |
地址: | 2562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用不倒式 立体 警示 设备 | ||
1.一种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警示牌及警示牌气囊;
所述警示牌包括:第一三角形框架、第二三角形框架及框架连接件;所述第一三角形框架由第一骨架、第二骨架及第三骨架构成;所述第二三角形框架由所述第二骨架、第四骨架及第五骨架构成;
其中,所述第一骨架的一端、所述第二骨架的一端分别与所述第四骨架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二骨架的另一端、所述第三骨架的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五骨架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骨架的另一端、所述第三骨架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框架连接件的一端连接;所述第四骨架的另一端、所述第五骨架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框架连接件的另一端连接;
所述第一骨架、所述第二骨架、所述第三骨架、所述第四骨架及所述第五骨架均采用刚性材料制成;所述框架连接件采用柔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一骨架、所述第二骨架、所述第三骨架、所述第四骨架、所述第五骨架及所述框架连接件上均设置有反光材料;
所述警示牌气囊内设置有可活动的配重块;所述警示牌气囊具有单向充气阀;所述警示牌气囊设置在所述第一三角形框架及所述第二三角形框架之间;所述第一骨架、所述第二骨架、所述第三骨架、所述第四骨架、所述第五骨架及所述框架连接件均与所述警示牌气囊连接;
所述警示牌气囊处于已充气状态时,所述警示牌呈四面体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还包括:警示牌存放盒;
所述警示牌存放盒包括:盒体、电源、充气泵、充气管及第一可控开关;
所述盒体内设置有所述警示牌及处于未充气状态的所述警示牌气囊;
所述电源、所述充气泵及所述可控开关串联连接;
所述充气泵的出气口与所述充气管的一端连接;所述充气管的另一端与所述警示牌气囊的所述单向充气阀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牌存放盒还包括:电磁锁;
所述盒体的顶板固定于车辆底板外侧,所述盒体的底板的一侧通过合页与所述盒体的第一侧板连接,所述底板的另一侧通过所述电磁锁与所述盒体的第二侧板连接;
所述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还包括:第二可控开关;
所述第二可控开关设置于所述车辆的驾驶室内;
所述第二可控开关与所述电磁锁连接;所述第二可控开关还与所述第一可控开关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牌存放盒还包括警示牌回收线;
所述警示牌回收线的一端与所述盒体连接,所述警示牌回收线的另一端与所述警示牌连接;
所述警示牌回收线的长度大于等于50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牌气囊处于已充气状态时呈四面体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骨架、所述第二骨架、所述第三骨架、所述第四骨架、所述第五骨架及所述框架连接件的长度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不倒式立体警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材料为双面反光布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山江;北京五洲宏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李山江;北京五洲宏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2328959.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人防工程快速拆装车道板
- 下一篇:一种洗浴座椅靠背开合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