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组装实训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327697.7 | 申请日: | 2020-10-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33934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1 |
| 发明(设计)人: | 戴安苏石;戴金陵;张志勇;臧健;刘明分;仲华兵;于建民;王孜浩;王选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必合司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9B25/02 | 分类号: | G09B25/02;G09B9/00 |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优博创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3150 | 代理人: | 孙营营 |
| 地址: | 050000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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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组装 装置 | ||
1.无人机组装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1)和无人机机体(2),所述箱体(1)内部固定安装有EVA内衬(4),所述箱体(1)内部位于EVA内衬(4)表面开设有多种零件槽(3),所述无人机机体(2)中部固定安装有无人机控制台(5),所述无人机控制台(5)前表面固定安装有摄像头(6),所述箱体(1)两侧表面固定安装有支撑杆(7),所述箱体(1)后表面靠近下端固定安装有充电接口(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组装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机体(2)中部无人机控制台(5)四周固定安装有机臂(202),所述机臂(202)下表面靠近端点处固定安装有起落杆(203),所述机臂(202)上表面靠近端点处固定安装有固定扣(204),所述机臂(202)通过固定扣(204)活动安装旋翼(20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组装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控制台(5)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指示灯(501),所述无人机控制台(5)前表面位于摄像头(6)两侧固定安装有照明灯(60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组装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前表面中部固定安装有把手(102),所述箱体(1)前表面位于把手(102)两侧固定安装有锁扣(101),所述箱体(1)后表面固定安装有铰链(103),所述锁扣(101)存在上部分和下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组装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控制台(5)内部包含电池组,所述固定扣(204)与旋翼(201)之间固定安装有传动轴,所述机臂(202)内部存在导线,所述无人机控制台(5)内部固定安装有GPS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组装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内部边缘处固定安装有密封橡胶带,所述支撑杆(7)前端固定安装有防滑套(701),所述支撑杆(7)通过旋转轴(702)与箱体(1)表面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杆(7)共有四个,且每个长短相同,所述箱体(1)内部有电路与充电接口(8)连接,所述零件槽(3)包含一套无人机模块化散件和一套辅助安装工具,所述零件槽(3)的电池组槽通过导线与充电接口(8)连接,所述机臂(202)共四个,均对称安装于无人机控制台(5)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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