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警用多功能强光眩目手电有效
申请号: | 202021316111.0 | 申请日: | 2020-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1205680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发明(设计)人: | 王洪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保定市公安头盔厂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3/04;F21V21/08;F21V9/32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刘宇波 |
地址: | 072550 河北省***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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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多功能 强光 眩目 手电 | ||
1.一种警用多功能强光眩目手电,包括手电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主体(1)包括开关(11)、手垫(12)、灯头(13)、第一佩戴机构(14)第一凸块(15)、第二凸块(16)和第二佩戴机构(17),开关(11)设置在手电主体(1)的中部前端,手垫(12)设置在手电主体(1)的中部,灯头(13)设置在手电主体(1)的前端,第一佩戴机构(14)设置在手电主体(1)的一侧前端,第一凸块(15)设置在手电主体(1)的一侧,且位于第一佩戴机构(14)和手垫(12)之间,第二佩戴机构(17)设置在手电主体(1)的一侧后端,第二凸块(16)设置在手电主体(1)的一侧,且位于第二佩戴机构(17)和手垫(12)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警用多功能强光眩目手电,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佩戴机构(14)包括第一固定件(141)、固定带(142)、连接件(143)和第二固定件(144),第一固定件(141)和第二固定件(144)分别固定在手电主体(1)的两侧,且处于相对位置,固定带(142)的一端固定设置在第一固定件(141)的一端,另一端固定设置在连接件(143)的一端,连接件(143)活动连接在第二固定件(144)的内部,且第一佩戴机构(14)和第二佩戴机构(17)结构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警用多功能强光眩目手电,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143)的一端设置有第一连接块(1431)、固定块(1432)和第二连接块(1433),且第一连接块(1431)和第二连接块(1433)分别设置在固定块(1432)两端,且连接件(143)为一种塑料制成的构件。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警用多功能强光眩目手电,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144)两侧设置有凹槽(1441),且第二固定件(144)具有内室,且凹槽(1441)为弧形。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警用多功能强光眩目手电,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带(142)为一种天然乳胶制成的弹力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警用多功能强光眩目手电,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垫(12)为一种荧光材料制成的构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警用多功能强光眩目手电,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块(15)为一种橡胶材料制成的构件,且上端面为弧形,且和第二凸块(16)结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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