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用焚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597823.8 | 申请日: | 2020-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205731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发明(设计)人: | 温涛鸣;罗福坤;吴清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浩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0 | 分类号: | F23G7/00;F23G5/44;F23J15/02;B08B3/02 |
代理公司: | 福州盈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6 | 代理人: | 李明通 |
地址: | 350002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固体 废弃物 处理 焚烧 装置 | ||
1.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用焚烧装置,包括支脚(1)、焚化箱(2)、顶板(4)、卸料机构(5),所述焚化箱(2)底部设置有4个所述支脚(1),所述支脚(1)内侧设置有排料管(12),所述排料管(12)底部设置有所述卸料机构(5),所述排料管(12)一侧设置有第二进风管(10),所述焚化箱(2)顶部设置有所述顶板(4),所述顶板(4)顶部靠左设置有投料斗(6),所述投料斗(6)一侧设置有排气管(7),所述焚化箱(2)两侧设置有喷射枪(11),所述焚化箱(2)一侧设置有助燃管(9),所述焚化箱(2)远离所述助燃管(9)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进风管(8),所述第一进风管(8)伸入所述焚化箱(2)内部与导风网(13)相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能够对所述焚化箱(2)内部进行清洗的冲洗机构(3),所述冲洗机构(3)设置在所述支脚(1)后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用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冲洗机构(3)包括水箱(301)、水泵(302)、供水管(303)、喷头(304)、排水管(305)、第一回流管(306)、过滤箱(307)、过滤网(308),所述排水管(305)设置在所述第一进风管(8)底部,所述排水管(305)底部设置有所述第一回流管(306),所述第一回流管(306)一端设置有所述过滤箱(307),所述过滤箱(307)一侧设置有所述过滤网(308),所述过滤网(308)一侧设置有所述水箱(301),所述水箱(301)顶部设置有所述水泵(302),所述水泵(302)顶部设置有所述供水管(303),所述供水管(303)一端贯穿所述顶板(4)与所述喷头(304)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用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冲洗机构(3)包括水箱(301)、水泵(302)、供水管(303)、喷头(304)、排水管(305)、第一回流管(306)、过滤箱(307)、第二回流管(309)、固定块(310)、过滤筒(311),所述排水管(305)设置在所述第一进风管(8)底部,所述排水管(305)底部设置有所述第二回流管(309),所述第二回流管(309)一端设置有所述固定块(310),所述固定块(310)底部设置有所述过滤筒(311),所述过滤筒(311)外侧设置有所述过滤箱(307),所述过滤箱(307)一侧设置有所述水箱(301),所述水箱(301)顶部设置有所述水泵(302),所述水泵(302)顶部设置有所述供水管(303),所述供水管(303)一端贯穿所述顶板(4)与所述喷头(304)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用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卸料机构(5)包括电机(501)、转轴(502)、固定卸料板(503)、活动卸料板(504),所述固定卸料板(503)设置在所述焚化箱(2)内部,所述固定卸料板(503)内部设置有所述活动卸料板(504),所述固定卸料板(503)与所述活动卸料板(504)均为阶梯型,所述活动卸料板(504)内部设置有所述转轴(502),所述转轴(502)底部设置有所述电机(50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用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脚(1)焊接在所述焚化箱(2)底部,所述顶板(4)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焚化箱(2)顶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福建省浩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福建省浩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597823.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大功率数据充电线
- 下一篇:一种耐用的波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