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包括为颜色匹配而配置的无电面板的车辆内饰有效
申请号: | 202020026866.0 | 申请日: | 2020-0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0020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9 |
发明(设计)人: | 安托万·D·莱苏弗勒;孙亚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宁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3/02 | 分类号: | B60R13/02;G09F9/00;G02B5/20;C03B2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国;吴启超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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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颜色 匹配 配置 面板 车辆 | ||
1.一种车辆内饰,其特征是,包括:
至少一个具有第一主表面的显示单元;和
至少一个实质上与所述具有第一主表面的显示单元重叠的无电面板,所述无电面板包括:
透明玻璃基板,所述透明玻璃基板具有第一主表面和第二主表面,所述第二主表面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相对;
中性密度滤光片,所述中性密度滤光片设置在所述透明玻璃基板的所述第二主表面上,其中所述中性密度滤光片透射至少60%至高达80%的可见光谱中的光;和
着色剂层,所述着色剂层设置在所述中性密度滤光片上;
其中,所述着色剂层限定至少一个显示区域和至少一个非显示区域,在所述显示区域中,所述无电面板透射至少60%的入射光,在所述非显示区域中,所述无电面板透射至多5%的入射光;和
其中,当所述显示单元不工作时,所述至少一个显示区域中的每一个与所述至少一个非显示区域中的每一个之间的对比灵敏度为至少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当所述显示单元不工作时,所述至少一个显示区域中的每一个与所述至少一个非显示区域中的每一个之间的对比灵敏度为至少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当所述显示单元不工作时,所述至少一个显示区域中的每一个与所述至少一个非显示区域中的每一个之间的对比灵敏度为至少2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基板透射至少70%的可见光谱中的入射光。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玻璃基板包括钠钙玻璃、铝硅酸盐玻璃、硼硅酸盐玻璃、硼铝硅酸盐玻璃、含碱铝硅酸盐玻璃、含碱硼硅酸盐玻璃或含碱硼铝硅酸盐玻璃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中性密度滤光片包括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膜包括一层或多层的聚酯层,以及至少一层的包括染料、颜料、金属化层、陶瓷颗粒、碳颗粒或纳米颗粒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中性密度滤光片包括着色剂涂层,所述着色剂涂层是CMYK中性黑。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中性密度滤光片包括着色剂涂层,所述着色剂涂层是白色或透明的。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根据CIE L*a*b*颜色空间,所述着色剂涂层的L*为50至90。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根据CIE L*a*b*颜色空间,所述着色剂涂层的L*为约100。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中性密度滤光片是纯色。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着色剂层的着色剂反射系数为0.1%至5%。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其特征是,进一步包括设置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一主表面上的表面处理。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表面处理是蚀刻、防眩涂层、防反射涂层或耐久防反射涂层中的至少一种。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基板的厚度为1mm或更小。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其中所述显示单元包括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器、有机LED(OLED)显示器、液晶显示器(LCD)或等离子体显示器中的至少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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