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利廊道组件和水利设施在审
申请号: | 202011459931.X | 申请日: | 2020-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5412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6 |
发明(设计)人: | 张志伟;杨进新;冯克义;穆永梅;石维新;吴琼;冯雁;王圣文;李熙;何奇峰;曾宪利;王雅娟;李泽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02B1/00 | 分类号: | E02B1/00;E02D29/1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李健;林治辰 |
地址: | 100048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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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利 廊道 组件 设施 | ||
1.一种水利廊道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井室壳体(11)和廊道壳体(12),所述井室壳体(11)包括用于供人通行的井室(111),所述廊道壳体(12)包括用于供人通行的廊道(121),所述井室壳体(11)和所述廊道壳体(12)连接以使得所述井室(111)和所述廊道(121)连通,其中,所述井室(111)包括第一进人孔(112),所述廊道壳体(12)包括用于供主管道(2)的一部分管道壁进入到所述廊道内的容纳开口(12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利廊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开口(122)形成在所述廊道壳体(12)的底壁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利廊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井室壳体(11)竖向布置以使得所述井室(111)形成为竖向廊道,所述廊道壳体(12)水平布置以使得所述廊道(121)形成为水平廊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利廊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井室壳体(11)内设置有检修平台(3),以使得所述竖向廊道包括位于所述检修平台(3)上方的排气阀组容纳空间(123)、位于检修平台下方的下方过人空间(124),和将所述排气阀组容纳空间(123)和所述下方过人空间(124)连通的过人开口。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利廊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阀组容纳空间(123)内设置连接所述第一进人孔(112)和所述检修平台(3)的第一爬梯(4);所述下方过人空间(124)内设置有连接所述检修平台(3)和所述井室壳体(11)的底壁的第二爬梯(5)。
6.一种水利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利设施包括设置在地下的主管道(2)和设置在地面上的第一进人孔(112)以及连接所述主管道(2)和所述第一进人孔(112)的排气廊道(1),所述排气廊道(1)与外部环境连通并用于供人通行,所述水利设施还包括位于所述排气廊道(1)中与所述主管道(2)连接以排出所述主管道(2)中气体的排气组件(6),且在所述主管道(2)中为负压时所述主管道(2)能够通过所述排气组件(6)吸入空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水利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组件(6)包括排气阀组(61),所述排气阀组(61)安装在所述主管道(2)上。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水利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组件(6)包括第一端连接所述主管道(2)并沿所述排气廊道(1)的长度方向延伸的排气管道(62),所述排气阀组(61)安装在所述排气管道(62)背离所述主管道(2)的第二端,和/或,所述排气管道(62)的第二端高于所述排气管道(62)的第一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水利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廊道(1)为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水利廊道组件,所述排气管道(62)的第二端位于所述井室(111)内,所述排气管道(62)的第一端位于所述廊道(121)内。
10.根据权利要求6-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水利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利设施包括安装在所述主管道(2)上的支管道(7),所述排气组件(6)通过所述支管道(7)连接所述主管道(2),和/或,所述支管道(7)上形成有第二进人孔(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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