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1250180.0 | 申请日: | 2020-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3713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2 |
发明(设计)人: | 沈敏赛;戚琛琛;唐晓俊;童巍;刘星;孙迎卿;吴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G06Q50/26 |
代理公司: | 上海璀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367 | 代理人: | 王文颖 |
地址: | 200063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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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微服 城市 地下 业务 功能 系统 | ||
1.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包括管廊监控管理软件平台的微服务架构,其特征在于:微服务架构从上到下依次包括系统使用方、服务注册、API网关、微服务软件和现场设施设备;微服务软件包括系统微服务和现场设施关联微服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微服务设有平台级的综合服务;系统微服务下层设有现场设施关联微服务,现场设施关联微服务与现场设施设备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服务软件设有自用的用来保存以及实现业务功能的数据库和数据库模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设施关联微服务设有自用的用来保存以及实现业务功能的数据库和数据库模式。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服务软件通过消息传递进行网络上的服务间通信,服务间通信可以建立在各种交互样式和消息格式之上,通过服务约定公开API,用于消费者与微服务软件之间的协作。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设施设备包括采集信息的设施设备、媒体类设施设备和需要控制的设施设备。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设施设备通过有线、无线网络或物联网构成信息互联。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设施设备与所述平台级的综合服务之间设有事件总线;现场设施设备设有的现场设施关联微服务通过事件总线与平台级的综合服务连接构成信息互联。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服务的城市地下管廊业务功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设施设备通过现场设施关联微服务设有故障降级处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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