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天然提取物和膳食纤维复配的减肥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89871.6 | 申请日: | 2020-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7563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5 |
发明(设计)人: | 杨鹏;郑雅丹;冯魏;潜青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33/105 | 分类号: | A23L33/105;A23L3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精金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70 | 代理人: | 宋秀兰 |
地址: | 311113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天然 提取物 膳食 纤维 减肥 组合 | ||
1.一种用于减肥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包括以下原料:
山竹提取物100-500份、
杭白菊提取物100-500份、
褐藻提取物100-500份、
膳食纤维400-2000份;
所述膳食纤维为大豆膳食纤维和小麦膳食纤维中的至少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山竹提取物、杭白菊提取物、褐藻提取物的重量比例为2-5:2-5:2-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包括以下原料:
山竹提取物200-500份、
杭白菊提取物200-500份、
褐藻提取物200-500份、
膳食纤维500-2000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包括以下原料:
山竹提取物300份、
杭白菊提取物300份、
褐藻提取物400份、
膳食纤维1000份。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包括以下原料:
山竹提取物300份、
杭白菊提取物300份、
褐藻提取物400份、
大豆膳食纤维1000份。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山竹提取物的制备方法为:将山竹切成小块,向山竹中加入9-11倍于山竹重量的75%乙醇提取1-3次,每次1.5-2.5小时,合并提取液,回收乙醇,真空浓缩,喷雾干燥,得山竹提取物;
所述杭白菊提取物的制备方法为:向杭白菊中加入9-11倍于杭白菊重量的75%乙醇提取1-3次,每次1.5-2.5小时,合并提取液,回收乙醇,真空浓缩,喷雾干燥,得杭白菊提取物;
所述褐藻提取物的制备方法为:将褐藻切成小块,向褐藻中加入9-11倍褐藻重量的75%的乙醇提取1-3次,每次2.5-3.5小时,合并提取液,真空浓缩,喷雾干燥,得褐藻提取物。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的原料还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或赋形剂以及食用香精,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或赋形剂选自淀粉、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木糖醇、山梨糖醇、异麦芽酮糖醇、异麦芽酮糖和麦芽糖醇中的一种或多种。
8.一种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取各原料,混匀即得。
9.一种包含权利要求7所述组合物的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剂的剂型为片剂、胶囊、颗粒、丸剂和粉剂中的一种。
10.一种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在制备保健食品方面的应用,优选地,所述保健食品为减控体重方面的保健食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989871.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