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未爆弹激光销毁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646200.X | 申请日: | 2020-07-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071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24 |
| 发明(设计)人: | 宋桂飞;姜志保;王韶光;郭萌萌;李良春;高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32181部队 |
| 主分类号: | F42D5/04 | 分类号: | F42D5/04 |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轻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3128 | 代理人: | 郭明月 |
| 地址: | 05000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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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未爆弹 激光 销毁 装置 | ||
1.一种便携式未爆弹激光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激光器、发射装置、光学调整架和包装箱,所述激光器及带有光学调整架的发射装置能够置于包装箱内,所述激光器与电源相连,所述激光器产生的激光通过光纤传输至发射装置,所述发射装置设置于光学调整架上;还包括与激光器及发射装置无线连接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激光的聚焦、发射与停止,所述电源与激光器及发射装置电连接;所述发射装置包括转台和壳体,所述壳体通过转台与光学调整架转动相连,所述壳体的侧面设有激光发射窗口、测距窗口及光学监视窗口,所述激光发射窗口通过光纤与激光器的发射口相连;所述壳体内部还设有与测距窗口相对应的测距仪;所述光学监视窗口设有用于记录激光销毁过程的摄像头;所述转台设有用于驱动壳体转动的旋转机构,所述测距仪、摄像头及旋转机构均控制器连接;所述旋转机构包括电机、主动锥齿轮、从动锥齿轮、主动齿轮和从动齿轮,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主动锥齿轮相连,所述主动锥齿轮与从动锥齿轮啮合,所述从动锥齿轮与主动齿轮同轴固定,所述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啮合,所述旋转机构设置于转台内,所述转台顶部通过支撑座与壳体相连;所述光学调整架为三角架结构,包括云台及三个支撑腿,所述发射装置设置于云台上,三个支撑腿的上端均与云台铰接,三个支撑腿的下端为用于插入土中的尖角;所述支撑腿为伸缩式结构,包括外套管和内套管,所述外套管的管壁上设有定位孔,所述内套管的管壁上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设有弹簧和定位柱,所述弹簧的一端与内套管固定相连、另一端与定位柱相连,所述定位柱的顶部外露于安装槽的槽口、且能够延伸至外套管的定位孔,所述定位柱的顶部为球冠状;所述包装箱为两个,一个包装箱用于容纳激光器及电源,另一个包装箱用于容纳发射装置及光学调整架;所述包装箱为上下开合式结构,包括箱体和箱盖,所述箱盖的四周通过拉链与箱体连接;所述箱体与箱盖的交界处设有密封条;所述箱盖的外表面顶部设有提手,所述箱体的底部设有万向轮;所述箱体和箱盖均为层状结构,包括保护层及内衬层,所述保护层由工程塑料制作而成,所述内衬层内充抗震缓冲材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未爆弹激光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调整架由轻质合金钢制作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式未爆弹激光销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为小型化光纤激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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