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爬绳块的定位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0575418.0 | 申请日: | 2020-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4132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5 |
发明(设计)人: | 冯露;陈云节;孟康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B11/02 | 分类号: | B25B11/02;B25B27/00;B23K31/02;B66D1/28;B66D1/30;B66D1/3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吕耀萍 |
地址: | 430084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爬绳 定位 方法 | ||
本公开提供了一种爬绳块的定位方法,包括:获取爬绳块的第一宽度和第二宽度;基于第一宽度和第二宽度在卷筒的外周壁上刻划第一边界线和第二边界线;采用定位装置确定出爬绳块的两端与第一边界线和第二边界线的定位交点,定位装置包括定位部和定位针,定位针垂直设置于定位部的一侧面,定位部设有定位针的侧面上具有定位滑块,每个定位滑块均具有与卷筒的绳槽弧面相匹配的定位弧面,定位针与定位弧面的圆心之间的距离为D,D=r+np;基于定位交点确定第一定位线和第二定位线;根据第一定位线和第二定位线定位爬绳块。本公开能提高爬绳块在卷筒上的定位准确度,防止出现钢丝绳乱绳,使起重机高效工作。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起重机配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爬绳块的定位方法。
背景技术
卷筒是起重机设备的重要零件,用于收放和储存钢丝绳。对于缠绕两层钢丝绳的卷筒,通常在卷筒上会安装爬绳块,通过爬绳块导向使得钢丝绳从第一层过渡到第二层,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有序缠绕和排放。其中,爬绳块是一种呈四棱柱状的结构件,且爬绳块是环绕安装在卷筒上的。
相关技术中在卷筒上定位安装爬绳块时,采用爬绳块为定位基准,控制爬绳块沿着钢丝绳的缠绕方向滑动,待爬绳块与卷筒的外腹板内壁紧密贴合,且爬绳块的上端面与定位工装的测试面接触时,以确定出爬绳块的安装位置。
然而,相关技术中采用的定位工装在卷筒上的定位是以卷筒的外腹板内侧和绳槽弧面为基准,由于爬绳块可能存在制造误差且卷筒的外腹板也存在加工误差。因此,一旦定位工装的定位准确性和爬绳块的制作精度得不到保证,就会使爬绳块的定位产生偏差,导致钢丝绳出现乱绳的现象,严重影响起重机的正常工作。
发明内容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爬绳块的定位方法,能提高爬绳块在卷筒上的定位准确度,防止出现钢丝绳乱绳,使起重机高效工作。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爬绳块的定位方法,所述定位方法包括:获取爬绳块的第一宽度和第二宽度,所述第一宽度为所述爬绳块在卷筒的轴向上的最小宽度,所述第二宽度为所述爬绳块在卷筒的轴向上的最大宽度;基于所述第一宽度和所述第二宽度在所述卷筒的外周壁上刻划第一边界线和第二边界线,所述第一边界线为所述卷筒上距非入绳端腹板距离为所述第一宽度的周向环形曲线,所述第二边界线为所述卷筒上距非入绳端腹板距离为所述第二宽度的周向环形曲线;采用定位装置确定出所述爬绳块的两端与所述第一边界线和所述第二边界线的定位交点,所述定位装置包括定位部和定位针,所述定位针垂直设置于所述定位部的一侧,所述定位部设有定位滑块,所述定位滑块位于所述定位部上远离所述定位针的另一侧,每个所述定位滑块均具有与所述卷筒的绳槽弧面相匹配的定位弧面,所述定位针与所述定位弧面的圆心之间的距离为D,D=r+np,r为与所述卷筒的绳槽匹配的钢丝绳的半径,p为所述卷筒的绳槽节距,n为大于等于1的正整数;基于所述定位交点确定第一定位线和第二定位线;根据所述第一定位线和所述第二定位线定位所述爬绳块。
在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采用定位装置确定所述爬绳块的两端与第一边界线和所述第二边界线的定位交点包括:将所述定位装置安装于所述卷筒的绳槽内;控制所述定位装置沿所述卷筒的绳槽的延伸方向滑动;若所述定位针滑动至与所述第一边界线相交,将所述定位针与所述第一边界线的交点确定为第一定位交点;若所述定位针滑动至与所述第二边界线相交,将所述定位针与所述第二边界线的交点确定为第二定位交点。
在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定位交点确定第一定位线和第二定位线包括:基于所述第一定位交点向所述非入绳端腹板作第一垂线,得到所述第一垂线与所述非入绳端腹板的第三定位交点;将所述第一定位交点与所述第三定位交点的连线确定为所述第一定位线;基于所述第二定位交点向所述非入绳端腹板作第二垂线,得到所述第二垂线与所述非入绳端腹板的第四定位交点;将所述第二定位交点与所述第四定位交点的连线确定为所述第二定位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575418.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