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售卖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333700.8 | 申请日: | 2020-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2397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1 |
发明(设计)人: | 吴礼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创思感知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K9/62;G06K9/00 |
代理公司: | 无锡知之火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318 | 代理人: | 袁粉兰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菱***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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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售卖 方法 | ||
1.一种智能售卖方法,包括货道,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到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为非本货道商品,将非本货道商品的信息加入到异常商品队列;
检测到被从货道上拿起的物品中包含非本货道商品,根据异常商品队列及正常商品信息库确定被拿起的物品的信息,将被拿起的物品的信息加入虚拟购物车;
其中,正常商品信息库包括本货道商品的信息集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到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为非本货道商品”具体为:
将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与正常商品信息库中的商品进行重量匹配;
若重量匹配不通过,则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为非本货道商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与正常商品信息库中的商品进行重量匹配”之后,还包括:
若重量匹配通过,则对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进行视觉验证;
若视觉验证不通过,则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为非本货道商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将非本货道商品的信息加入到异常商品队列”之前,还包括:
检测到被从货道上拿起的物品为本货道商品,将本货道商品的信息加入虚拟购物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到被从货道上拿起的物品为本货道商品”具体为:
将被从货道上拿起的物品与正常商品信息库中的商品进行重量匹配;
若重量匹配通过,则对被从货道上拿起的物品进行视觉验证;
由重量匹配与视觉验证一致的结果,得出被从货道上拿起的物品为本货道商品。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被从货道上拿起的物品与正常商品信息库中的商品进行重量匹配”具体为:
计算货道上商品的重量变化量在误差范围内是否等于正常商品信息库中的商品排列组合所对应的总重量,得到重量匹配结果。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非本货道商品的信息加入到异常商品队列”具体为:
将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与虚拟购物车中的商品进行重量匹配;
若重量匹配不通过,则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为非商品;
将非商品的信息加入到异常商品队列。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与虚拟购物车中的商品进行重量匹配”之后,所述“将非商品的信息加入到异常商品队列”之前,还包括:
若重量匹配通过,则对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进行视觉验证;
若视觉验证不通过,则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为非商品。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非本货道商品的信息加入到异常商品队列”具体为:
将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与虚拟购物车中的商品进行重量匹配;
若重量匹配通过,则对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进行视觉验证;
若视觉验证通过,则被放置到货道上的物品为摆错货道的商品;
将摆错货道的商品的信息从虚拟购物车中删除;
将摆错货道的商品的信息加入到异常商品队列。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异常商品队列及正常商品信息库确定被拿起的物品的信息”具体为:
基于异常商品队列及正常商品信息库的信息,对被拿起的物品进行重量匹配和视觉验证,确定被拿起的物品的信息。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异常商品队列及正常商品信息库确定被拿起的物品的信息”之后,还包括:
根据被拿起的物品的信息,将被拿起的物品中包含的非本货道商品的信息从异常商品队列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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