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土壤修复剂及其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67059.8 | 申请日: | 2020-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3620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0 |
发明(设计)人: | 何其明;詹绍军;王慧慧;杜初廷;李会琳;杜波;杨丹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新朝阳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7/14 | 分类号: | C09K17/14;C09K17/42;C09K101/00 |
代理公司: | 成都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26 | 代理人: | 郑旭;柯海军 |
地址: | 611630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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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土壤 修复 及其 应用 | ||
1.土壤修复剂,其特征在于,其有效成分由月桂醇乙氧基硫酸铵、木质素、类胡萝卜素和山竹提取物混合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修复剂,其特征在于,其有效成分由月桂醇乙氧基硫酸铵、木质素、类胡萝卜素和山竹提取物按重量比1-20:0.5-4:0.5-4:0.5-4配制而成;优选的,其有效成分由月桂醇乙氧基硫酸铵、木质素、类胡萝卜素和山竹提取物按重量比15-20:0.5-4:0.5-4:0.5-4配制而成;更优选的,其有效成分由月桂醇乙氧基硫酸铵、木质素、类胡萝卜素和山竹提取物按重量比15-20:0.5-4:1-2:0.5-4配制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土壤修复剂,其特征在于,其有效成分由月桂醇乙氧基硫酸铵、木质素、类胡萝卜素和山竹提取物按重量比15:0.5-1:1-2:1-4配制而成;优选的,其有效成分由月桂醇乙氧基硫酸铵、木质素、类胡萝卜素和山竹提取物按重量比15:1:1:1配制而成。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土壤修复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山竹提取物由山竹果壳经有机溶剂提取,将提取液喷雾干燥后得到;优选的,所述有机溶剂为乙醇。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土壤修复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农学上可接受的辅料。
6.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土壤修复剂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土壤修复剂用于修复土壤的团粒结构;优选的,所述土壤为粘质土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土壤修复剂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土壤修复剂用量为1-4kg/亩;优选的,土壤修复剂用量为1.5-3kg/亩;更优选的,土壤修复剂用量为2kg/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土壤修复剂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土壤修复剂直接施用、与常规肥料搭配使用,或用水稀释后使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土壤修复剂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土壤修复剂与水按重量比1:500-1000混匀,再使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土壤修复剂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土壤修复剂与水按重量比1:800混匀,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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