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中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58195.6 | 申请日: | 2019-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67359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17 |
发明(设计)人: | 安则裕通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自动网络技术研究所;住友电装株式会社;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L12/66 | 分类号: | H04L12/66;H04L12/46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熊传芳;苏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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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中继 装置 | ||
1.一种中继装置,搭载于车辆,对处于车辆的外部的通信装置与搭载于所述车辆内的ECU之间的通信进行中继,所述中继装置具备:
车外无线通信部,与设置在所述车辆的外部的通信装置进行无线通信;
有线通信部,在与用于对搭载于所述车辆的车载装置进行控制的所述ECU之间进行有线通信;
车内无线通信部,在与所述ECU之间进行无线通信;及
通信控制部,对从所述通信装置发送的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该识别结果来控制所述有线通信部或所述车内无线通信部的通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继装置,其中,
所述ECU包括第一ECU和第二ECU,所述第二ECU与所述第一ECU相比与所述车辆的行驶安全性相关的优先级低,
所述有线通信部包括在与所述第一ECU之间进行有线通信的第一有线通信部和在与所述第二ECU之间进行有线通信的第二有线通信部,
所述车内无线通信部在与所述第二ECU之间进行无线通信,
所述通信控制部使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与所述第一有线通信部之间的通信优先于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与所述第二有线通信部之间的通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中继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有线通信部的带宽比所述第二有线通信部的带宽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中继装置,其中,
所述通信控制部基于从所述通信装置发送的信息所包含的发送目标地的ECU的地址或该信息所包含的内容的种类,对从所述通信装置发送的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该识别结果来控制所述有线通信部或所述车内无线通信部的通信。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中继装置,其中,
所述通信控制部基于从所述通信装置发送的信息所包含的发送目标地的ECU的地址或该信息所包含的内容的种类,对从所述通信装置发送的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该识别结果来控制所述有线通信部或所述车内无线通信部的通信。
6.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继装置,其中,
所述通信控制部基于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的通信量来控制所述第二有线通信部及所述车内无线通信部的通信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中继装置,其中,
所述通信控制部根据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的通信量的增加,使与所述第二ECU的通信中的所述车内无线通信部的通信量增加。
8.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中继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ECU包括自动驾驶系统ECU,所述自动驾驶系统ECU经由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在与所述通信装置之间对与自动驾驶相关的数据进行通信,
所述第二ECU包括对包括娱乐装置在内的HMI系统装置进行控制的HMI系统ECU,所述HMI系统ECU经由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在与所述通信装置之间对娱乐系统数据进行通信。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中继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ECU包括自动驾驶系统ECU,所述自动驾驶系统ECU经由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在与所述通信装置之间对与自动驾驶相关的数据进行通信,
所述第二ECU包括对包括娱乐装置在内的HMI系统装置进行控制的HMI系统ECU,所述HMI系统ECU经由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在与所述通信装置之间对娱乐系统数据进行通信。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中继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ECU包括自动驾驶系统ECU,所述自动驾驶系统ECU经由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在与所述通信装置之间对与自动驾驶相关的数据进行通信,
所述第二ECU包括对包括娱乐装置在内的HMI系统装置进行控制的HMI系统ECU,所述HMI系统ECU经由所述车外无线通信部在与所述通信装置之间对娱乐系统数据进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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