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信号发送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14112.5 | 申请日: | 2019-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0272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1 |
发明(设计)人: | 张益铭;张佳宁;张道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凌宇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S15/86 | 分类号: | G01S15/86;G01S15/08;G01S7/521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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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号 发送 装置 | ||
1.一种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两个超声发射器和两个旋转激光平面发射器;
所述两个旋转激光平面发射器分别绕两个相互垂直的旋转轴旋转发射激光平面信号;
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之间呈一夹角,且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位于所述两个旋转激光平面发射器的旋转轴的交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旋转激光平面发射器包括一个激光发射器、一个电机、一个反射镜以及一个发射栅,所述反射镜和所述发射栅设置在所述电机上,所述反射镜位于激光发射器的激光束发射路径上,所述发射栅位于所述反射镜反射的激光束路径上,将所述激光束转换为激光平面,所述两个旋转激光平面发射器的电机的转轴相互垂直,所述两个旋转激光平面发射器的旋转轴为两个电机的转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的FOV覆盖区域部分重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并排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之间的夹角根据如下公式确定:
α=β-(FOV1+FOV2)/2
其中α为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之间的夹角角度,β为所述信号发送装置所需覆盖角度,FOV1和FOV2分别为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的FOV。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的FOV相同,且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之间的夹角为180°-FOV。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的距离为所述超声发射器发射的超声波的一个波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的超声发射点的距离为所述超声发射器发射的超声波的一个波长。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发送装置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连接所述两个旋转激光平面发射器和两个超声发射器,用于控制所述两个旋转激光平面发射器的启动或关闭以及转速、控制所述两个超声发射器的启动或关闭。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号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发送装置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一个识别器,所述电机的转轴上设置标识点,当所述识别器识别到所述标识点时,将信号传输给所述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记录识别到该标识点的时刻,并启动或关闭所述激光发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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