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室内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2244739.8 | 申请日: | 2019-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6744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发明(设计)人: | 戚煜华;莫双齐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铂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47/02 | 分类号: | B64D47/02;B64D47/08;B64C27/08 |
代理公司: | 成都知都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306 | 代理人: | 赵正寅 |
地址: | 611730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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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室内 无人机 | ||
1.室内无人机,包括无人机主体(1)和照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一侧设置有第一摄像头(4),且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另一侧设置有第二摄像头(5),同时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底端设置有第三摄像头(6),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前表面设置有第四摄像头(7),所述第四摄像头(7)的后端设置有固定块(9),所述第四摄像头(7)的后端中间设置有传动柱(10),所述传动柱(10)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电机(12),所述固定块(9)的后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转轴(13),所述第一转轴(13)的后端固定连接有第一锥齿轮(14),所述第一锥齿轮(14)的一侧啮合连接有第二锥齿轮(15),所述第二锥齿轮(15)的一侧设置有套筒(17),所述套筒(17)的内部设置有转动柱(18),所述转动柱(18)的一端设置有框架(19),所述框架(19)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柱(20),且所述框架(19)的另一端前表面和后表面均设置有限位块(21),所述连接柱(20)的前端固定连接有气缸(16),所述转动柱(18)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传动轴(2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室内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外表面底端四角均设置有支架(3),且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外表面顶端四角均设置有机臂(2),四个所述机臂(2)的另一端设置有机翼(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室内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机构共设置有二十六组,二十六组所述照明机构包括LED灯(8),所述LED灯(8)的顶端设置有透镜(27),且所述LED灯(8)的外表面一侧设置有保护壳(23),所述保护壳(23)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中间一侧均设置有第二转轴(26),且所述保护壳(23)的顶端设置有第一卡块(24),所述保护壳(23)的另一侧设置有第二卡块(2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室内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9)的一侧开设有圆形孔洞A,所述传动柱(10)贯穿于圆形孔洞A。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室内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17)为内部中空结构,且所述套筒(17)的一端表面开设有圆形孔洞A,同时所述套筒(17)的另一端表面开设有圆形孔洞B。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室内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柱(18)的外表面中间开设有波浪形凹槽,所述限位块(21)的剖面形状为“T”字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室内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19)的剖面形状为“凹”字形,且所述框架(19)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一侧均开设有圆形孔洞C。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室内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27)的剖面形状为弧形,且所述保护壳(23)为中空半球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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