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内锅及烹饪器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891045.7 | 申请日: | 2019-11-0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5511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 发明(设计)人: | 邢胜华;刘化勇;梁志佳;罗飞龙;黄韦铭;严若飞;羊小亮;瞿月红;吴良柳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汪海屏;郑艳 |
| 地址: | 528311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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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 器具 | ||
1.一种内锅,其特征在于,包括:
锅体,所述锅体包括锥形部,所述锥形部的横截面积由上向下逐渐减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锅,其特征在于,
所述锥形部位于所述锅体的下部,所述锅体还包括扩容部,所述扩容部的下端与所述锥形部的上端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锅,其特征在于,
所述扩容部的横截面积大于所述锥形部的横截面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内锅,其特征在于,
所述扩容部的横截面呈类方形;或者
所述扩容部的横截面呈圆形。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锅,其特征在于,
所述扩容部与所述锥形部通过过渡段圆弧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内锅,其特征在于,
所述锥形部的纵截面的外边缘或外边缘顶点的切线与所述内锅的中心轴线之间的夹角小于等于30°。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内锅,其特征在于,
所述锥形部下端敞口,所述锅体还包括锅底,所述锅底与所述锥形部的下端相连并封盖所述锥形部的下敞口端。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内锅,其特征在于,
所述锅体的内侧壁凸设有支撑台阶。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内锅,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锅的额定容积为3升或4升。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内锅,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锅的锅口呈类方形,记所述锅口的面积为A,以所述锅口的两条长边的间距为边长的正方形的面积为B,A/B≥78.5%。
1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
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内锅,被配置为适于放置在所述主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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