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高效吸附除臭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785328.3 | 申请日: | 2019-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9835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王健;张磊;杨海超;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75 | 分类号: | B01D53/75;B01D53/78;B01D53/40;B01D53/42;B01D53/96;B01D53/26;B01D53/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12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效 吸附 除臭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效吸附除臭装置,包括吸附反应塔,所述吸附反应塔的上端固定插接有出气口,所述吸附反应塔的上端左右两侧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防水帽,所述吸附反应塔的内腔上部固定连接有除雾器,所述吸附反应塔内部在除雾器的下部插接有酸泵出口管路,所述酸泵出口管路插接在吸附反应塔内部下侧固定连接有第一喷淋头,所述吸附反应塔的内腔在第一喷淋头的下部固定连接有二级吸附反应机构,所述第一泵的进水口插接有酸泵吸口管路,所述酸泵吸口管路的右侧固定插接在吸附反应塔的内腔下部左侧的酸液再生液箱内部。该高效吸附除臭装置,通过设备的整体结构,能够得到洁净空气排放,无二次污染物排放。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高效吸附除臭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恶臭污染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的主要组成成分为NH3、H2S等,主要来源有养殖场、污水处理厂、生厂加工车间等。目前国内外已有的湿式洗涤法、活性炭吸附法、臭氧处理法、焚烧法、生物洗涤法及掩蔽法等恶臭污染控制技术均有其技术壁垒,并且目前污水处理厂的臭气治理均未进行在线监测等监管手段,多数污水厂均未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导致多个地区居民投诉不断,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即使勉强可以达到要求,也是在不计投资成本及运行成本的前提下来完成的。为了解决目前臭气治理工程的这个问题,亟需一种新的工艺形式替代传统治理工艺,不仅要节省工程投资,也要以低运行成本的条件下使臭气达标排放,因此我们提出了一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吸附除臭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效吸附除臭装置,包括吸附反应塔,所述吸附反应塔的上端固定插接有出气口,所述吸附反应塔的上端左右两侧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防水帽,所述吸附反应塔的内腔上部固定连接有除雾器,所述吸附反应塔内部在除雾器的下部插接有酸泵出口管路,所述酸泵出口管路插接在吸附反应塔内部下侧固定连接有第一喷淋头,所述吸附反应塔的内腔在第一喷淋头的下部固定连接有二级吸附反应机构,所述酸泵出口管路的下部进液口固定插接在第一泵的出液口,所述第一泵的进水口插接有酸泵吸口管路,所述酸泵吸口管路的右侧固定插接在吸附反应塔的内腔下部左侧的酸液再生液箱内部,所述吸附反应塔的内腔下端右侧设有碱液再生液箱,所述酸液再生液箱的右侧设有第一缓冲腔,所述碱液再生液箱的左侧设有第二缓冲腔,所述吸附反应塔的内腔下部固定连接有一级吸附反应壳体,所述一级吸附反应壳体出口处上端通过连接杆连接有第一折流板,所述一级吸附反应壳体的内腔上部固定插接有碱泵出口管路,所述碱泵出口管路插接在一级吸附反应壳体内部下侧固定连接有第二喷淋头,所述碱泵出口管路的下端固定插接在第二泵的出液口,所述第二泵的进液口固定插接有碱泵吸口管路,所述碱泵吸口管路的左侧插接在碱液再生液箱内部,所述一级吸附反应壳体内腔在第二喷淋头的下部固定连接有一级吸附反应机构,所述一级吸附反应壳体内腔在一级吸附反应机构的下部固定连接有旋流板布气器,所述一级吸附反应壳体的内腔下端通过连杆固定连接有第二折流板,所述一级吸附反应壳体的下部出液口与第二缓冲腔相连通,所述一级吸附反应壳体的左端下部固定插接有进气管路,所述进气管路的左端固定连接有引风机,所述引风机的左端下部固定插接有臭气收集管路。
优选的,所述第一泵的下端固定在地面上,所述第二泵固定连接在吸附反应塔的右端。
优选的,所述一级吸附反应壳体的左端与吸附反应塔的内侧壁预留有通道,所述通道的下部与第一缓冲腔相连通。
优选的,所述一级吸附反应机构和二级吸附反应机构由纤维布和框架组成,所述框架内部连接有重叠的纤维布。
优选的,所述第一喷淋头和第二喷淋头均设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喷淋头和第二喷淋头分别均匀的排列在酸泵出口管路和碱泵出口管路下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785328.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新型展柜
- 下一篇:一种适用于室内玻璃移动门的防撞复合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