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恐龙玩具有效
申请号: | 201921696278.1 | 申请日: | 2019-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7408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30 |
发明(设计)人: | 魏燕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诸暨市思拓玩具厂 |
主分类号: | A63H13/02 | 分类号: | A63H13/02;A63H29/22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吴金姿 |
地址: | 311811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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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 恐龙 玩具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恐龙玩具,包括底板、恐龙型侧板和行走机构,所述恐龙型侧板分别拼接固定在底板的两边,所述行走机构包括驱动马达、行走前脚、行走后脚和连杆,所述行走前脚分别设置于恐龙型侧板的外侧,且通过贯穿恐龙型侧板的第一转轴相连,所述行走后脚分别设置于恐龙型侧板的外侧,且通过贯穿恐龙型侧板的第二转轴相连,所述行走后脚通过第一活动销和连杆活动相连,所述行走后脚通过第二活动销和连杆活动相连,所述第一活动销和偏心轮的边缘固定相连,所述偏心轮和驱动马达的输出轴相连。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驱动马达进行驱动,让拼接玩具具有电动行走功能,增加玩具的趣味性。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玩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恐龙玩具。
背景技术
玩具是孩童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玩伴,对于增强孩童的动手能力以及思维能力有很大的作用,但是现有的木质拼接玩具只是简单的拼接,不能实现行走的功能,缺少趣味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以上问题,提供一种电动恐龙玩具。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电动恐龙玩具,包括底板、恐龙型侧板和行走机构,所述恐龙型侧板分别拼接固定在底板的两边,所述行走机构包括驱动马达、行走前脚、行走后脚和连杆,所述行走前脚分别设置于恐龙型侧板的外侧,且通过贯穿恐龙型侧板的第一转轴相连,所述行走后脚分别设置于恐龙型侧板的外侧,且通过贯穿恐龙型侧板的第二转轴相连,所述行走后脚通过第一活动销和连杆活动相连,所述行走后脚通过第二活动销和连杆活动相连,所述第一活动销和偏心轮的边缘固定相连,所述偏心轮和驱动马达的输出轴相连。
进一步地,恐龙型侧板顶部开设有不同大小的凸块。
进一步地,行走前脚底部安装有防滑块。
进一步地,行走后脚底部也安装有防滑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驱动马达进行驱动,让拼接玩具具有电动行走功能,增加玩具的趣味性。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整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驱动马达和第一活动销的连接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开孔”、“上”、“下”、“厚度”、“顶”、“中”、“长度”、“内”、“四周”等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组件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至图2所示,包括底板1、恐龙型侧板2和行走机构,所述恐龙型侧板2分别拼接固定在底板1的两边,所述行走机构包括驱动马达3、行走前脚4、行走后脚5和连杆6,所述行走前脚4分别设置于恐龙型侧板2的外侧,且通过贯穿恐龙型侧板2的第一转轴7相连,所述行走后脚5分别设置于恐龙型侧板2的外侧,且通过贯穿恐龙型侧板2的第二转轴8相连,所述行走后脚5通过第一活动销9和连杆6活动相连,所述行走后脚5通过第二活动销10和连杆6活动相连,所述第一活动销9和偏心轮11的边缘固定相连,所述偏心轮11和驱动马达3的输出轴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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