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牙齿矫治器、矫治器套组以及壳状牙科矫治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1570459.X | 申请日: | 2019-09-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3195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07 |
发明(设计)人: | 沈刚;姚峻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刚;上海正雅齿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C7/00 | 分类号: | A61C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封喜彦;胡晶 |
地址: | 200001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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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牙齿 矫治 器套组 以及 牙科 系统 | ||
1.一种牙齿矫治器,包括用于容纳牙齿的壳状本体,所述壳状本体为一体成型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使下颌切牙与上颌切牙趋于对齐的凸起部,所述凸起部面向对颌牙列咬合面的部分设有咬合重建时使上下颌稳定接触的摩擦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状本体的摩擦部的硬度和/或弹性模量大于所述壳状本体的其它部位的硬度和/或弹性模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状本体的摩擦部为与对颌牙齿咬合面凹凸匹配的结构、为与对颌牙齿咬合面咬合匹配的结构、为具有磨砂表面的结构、为具有凸点的结构、为具有镂空表面的结构或为具有孔洞表面的结构中的一种、两种或多种的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为中空结构,其内部还设有填充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的咬合面与其佩戴的牙列后牙区的咬合面面积不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状本体的凸起部的侧壁沿所述壳状本体对应的所述后牙区的颊侧和舌侧表面延伸。
7.一种牙齿矫治器套组,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牙齿矫治器。
8.一种壳状牙科矫治系统,包括多个牙齿矫治器套组,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牙齿矫治器套组为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套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壳状牙科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不同的所述壳状牙齿矫治器套组中所述牙齿矫治器上凸起部的凸起高度随着矫治过程逐渐减小。
10.一种牙齿矫治器套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牙齿矫治器和第二牙齿矫治器,所述第一牙齿矫治器为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牙齿矫治器,所述第二牙齿矫治器包括第二壳状本体,所述第二壳状本体设置若干容纳第二牙列的第二腔体,所述第二壳状本体对应所述第一牙齿矫治器的凸起部的位置处设有与所述第一牙齿矫治器的摩擦部配合且促进咬合诱导的限位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为与第一牙齿矫治器相应后牙区咬合面凹凸匹配的结构、为与第一牙齿矫治器咬合面咬合匹配的结构、为具有磨砂表面的结构、为具有镂空表面的结构、为与对颌牙齿相应后牙区咬合面设有开口的结构或为后牙区不覆盖第二壳状本体结构中的一种、两种或多种的组合。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为向所述第一牙齿矫治器方向凸出的第二凸起部,所述第二凸起部相应后牙区的咬合面设有与所述第一牙齿矫治器摩擦部配合的加强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状本体的加强部为与第二牙列咬合面具有相同纹理的结构或为咬合面设有开口的结构中的一种、两种或多种的组合。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牙齿矫治器和/或所述第二牙齿矫治器的厚度为0.1-2.0mm。
15.一种壳状牙科矫治系统,包括多个牙齿矫治器套组,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牙齿矫治器套组为如权利要求10-14中任一项所述的牙齿矫治器套组。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壳状牙科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不同的所述牙齿矫治器套组中所述第一牙齿矫治器凸起部的凸起高度随着矫治过程逐渐减小,所述第二牙齿矫治器第二凸起部的凸起高度随着矫治过程逐渐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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