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旋风分离组件及具有其的吸尘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480332.9 | 申请日: | 2019-09-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38110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1 |
| 发明(设计)人: | 吴佳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睿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L9/16 | 分类号: | A47L9/16;A47L9/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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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旋风 分离 组件 具有 吸尘器 | ||
1.一种旋风分离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旋风分离器,所述第一旋风分离器包括第一旋风筒、位于第一旋风筒下侧的第一锥体、开设于第一旋风筒壁的第一进气口及凸伸入所述第一旋风筒的第一出气管,所述第一旋风筒具有第一直径及第一长度;
第二旋风分离器,所述第二旋风分离器包括第二旋风筒、位于第二旋风筒下侧的第二锥体、开设于第二旋风筒壁的第二进气口及凸伸入所述第二旋风筒的第二出气管,所述第二旋风筒包括第二直径及第二长度;
其中,以所述旋风分离组件正常工作气流流向定义上下游,所述第一旋风分离器与所述第二旋风分离器平级排布,所述第一直径小于所述第二直径,所述第一长度小于所述第二长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风分离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风筒与所述第二旋风筒的半径比在1:1.5到1:3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风分离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气管的直径与所述第二出气管的直径比在1:1.5到1:3之间,第一出气管与所述第二出气管的直径比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旋风筒与所述第二旋风筒的直径比。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风分离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风分离器的进气面积与所述第二旋风分离器的进气面积的比例在1:3到1:9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旋风分离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风分离器设置单个所述第一进气口,所述第二旋风分离器包括多个第二进气口,单个所述第一进气口的面积和单个所述第二进气口的面积相等。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风分离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风分离组件具有一上下延伸的中心轴线,所述第二旋风分离器及所述第一旋风分离器平行于所述中心轴线排布,所述第二旋风分离器与所述中心轴线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一旋风分离器与所述中心轴线的距离。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旋风分离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气管具有第一出气口,所述第二出气管具有第二出气口,所述第一出气口及所述第二出气口连通;所述旋风分离组件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及第二旋风分离器下游的过滤器,所述过滤器与所述第一出气口及所述第二出气口之间设有让位空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风分离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风筒的长度与第一旋风锥的长度的比值小于所述第二旋风筒的长度与第二旋风锥的长度的比值。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风分离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风分离组件包括设于第一及第二所述旋风分离器下侧的集尘部件;所述旋风分离组件具有一上下延伸的中心轴线,所述集尘部件包括侧壁,在从上到下的方向上,所述侧壁向所述中心轴线逐渐收束;所述侧壁包括复数与所述第一旋风分离器对应的槽道,所述槽道自所述集尘部件内部向外凸出并向所述中心轴线延伸设置;所述槽道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一旋风分离器的正下方。
10.一种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器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旋风分离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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