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能够防止交通事故二次伤害的道路护栏有效
申请号: | 201920797715.2 | 申请日: | 2019-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3836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03 |
发明(设计)人: | 李军;郑志超;周杰峰;蔡仕强;田磊;韩红;尹清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15/02 | 分类号: | E01F15/02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陈晓敏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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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能够 防止 交通事故 二次 伤害 道路 护栏 | ||
1.一种能够防止交通事故二次伤害的道路护栏,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立柱、横杆及柔性管,所述立柱、横杆均为空心管结构,相邻立柱之间设置有多个横杆,同一个立柱两侧相对应的横杆同轴设置,横杆两端与相邻的立柱固定连接,所述柔性管穿过所有立柱,并嵌套入横杆内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能够防止交通事故二次伤害的道路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和横杆采用钢材质制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能够防止交通事故二次伤害的道路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管采用橡胶管或塑料管。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能够防止交通事故二次伤害的道路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固定连接有与横杆相匹配的插接头,横杆端部能够插入插接头,横杆两端通过插接头与立柱插接固定。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能够防止交通事故二次伤害的道路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的顶端固定有柱帽。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能够防止交通事故二次伤害的道路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帽为第一锥台状结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能够防止交通事故二次伤害的道路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底端固定有第二锥台状结构的栏杆底座,用于保证立柱放置在路面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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