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512696.4 | 申请日: | 2019-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27389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2 |
发明(设计)人: | 赵思翔;巨汉基;姜振宇;袁瑞铭;钟侃;韩迪;汪洋;王亚超;崔文武;郑思达;彭鑫霞;王杰;王晨;王国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6 | 分类号: | H04L12/26;H04L29/06;H04L12/40;B60L53/6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天尧;任默闻 |
地址: | 100045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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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桩 通信兼容性 监测设备 通信信号回路 本实用新型 检测结果 检测装置 通信信号 通信信号发送 解析结果 插头 充电枪 触头 检测 | ||
1.一种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CAN收发器,分别与充电桩通信信号回路和监测设备连接,用于:接收充电桩通信信号回路中的充电枪插头的两个触头的通信信号;将通信信号发送至监测设备;
监测设备用于:获得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结果,所述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结果是根据所述通信信号的解析结果获得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CAN收发器包括分别与充电桩通信信号回路和第一通信器连接的第一控制器,与监测设备连接的第一通信器,其中,
第一控制器用于:通过第一通信器向监测设备发送通信信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CAN收发器还包括与第一控制器连接的转换器,用于:获得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所述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是由接收的第一控制器发送的通信信号转换获得的;向第一控制器发送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
第一控制器还用于:向转换器发送通信信号;接收转换器返回的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通过第一通信器向监测设备发送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CAN收发器还包括与第一控制器连接的缓冲器;
第一控制器还用于:将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发送至缓冲器;通过第一通信器向监测设备发送缓冲器中的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监测设备包括与CAN收发器连接的第二通信器;
监测设备还用于:通过第二通信器接收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接收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结果。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监测设备还包括与第二通信器连接的第二控制器,与第二控制器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第二控制器用于:向存储器发送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和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结果;
存储器用于:接收符合CAN协议要求的通信信号和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结果。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监测设备还包括与第二控制器连接的显示器,
第二控制器还用于:向显示器发送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结果;
显示器用于:显示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结果。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通信器为无线通信器或USB接口。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通信器为无线通信器或USB接口。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充电桩通信兼容性检测结果包括充电桩与电动汽车具有兼容性、充电桩故障和电动汽车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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