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立式生活垃圾焚烧炉用主传动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0322543.3 | 申请日: | 2019-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9061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0 |
发明(设计)人: | 单寅均;许锡元;许剑雄;许麟雄;耿晶晶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多灵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1/22 | 分类号: | F16H1/22 |
代理公司: | 无锡大扬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8 | 代理人: | 张胜飞 |
地址: | 21413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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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式 生活 垃圾 焚烧 炉用主 传动 机构 | ||
1.立式生活垃圾焚烧炉用主传动机构,包括电机(1)和减速器(2),电机(1)的转轴与减速器(2)的输入轴呈同心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速器(2)的输出轴连接有减速机;所述减速机包括箱体(5),箱体(5)的一侧壁上有水平布置的第一传动轴(4),第一传动轴(4)的一端位于箱体(5)外,另一端位于箱体(5)内,第一传动轴(4)与箱体(5)侧壁间呈转动状配合;位于箱体(5)外的第一传动轴(4)一端与所述减速器(2)的输出轴相连,位于箱体(5)内的第一传动轴(4)一端上同心连接有水平布置的蜗杆(10);所述箱体(5)内蜗齿轮,该蜗齿轮包括同心一体连接的蜗轮段(71)和齿轮段(72),所述第一传动轴(4)的蜗杆(10)与蜗齿轮的蜗轮段(71)相啮合;所述箱体(5)顶部有竖向布置的第二传动轴(6),第二传动轴(6)的一端位于箱体(5)内,另一端位于箱体(5)外,第二传动轴(6)与箱体(5)间呈转动状配合,位于箱体(5)内的第二传动轴(6)上有轴齿轮(9),该轴齿轮(9)通过齿轮减速机构与所述蜗齿轮的齿轮段(72)呈联动配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生活垃圾焚烧炉用主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减速机构包括减速齿轮,该减速齿轮由呈同心布置的大径齿轮段(82)和小径齿轮段(81)一体连接而成;所述蜗齿轮的蜗轮段(71)外径大于蜗杆(10)的外径,减速齿轮的大径齿轮段(82)外径大于蜗齿轮的齿轮段(72)外径,所述轴齿轮(9)的外径大于减速齿轮的大径齿轮段(82)的外径,且蜗齿轮的齿轮段(72)与减速齿轮的大径齿轮段(82)相啮合,减速齿轮的小径齿轮段(81)与所述轴齿轮(9)相啮合。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立式生活垃圾焚烧炉用主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轴(4)的外伸端与减速器(2)的输出轴间通过联轴器(3)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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