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网约车管理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67500.3 | 申请日: | 2019-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5315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28 |
发明(设计)人: | 王林祥;赵皎平;潘永红;周小毛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2 | 分类号: | G07B1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65 | 代理人: | 韩畅 |
地址: | 710065 陕西省西安市高***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网约车 管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网约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目标车辆到达网约车停车场出口进行出车时,按照网约车计费规则对所述目标车辆进行收费,完成收费后对所述目标车辆放行;
向接客停车场发送包含所述目标车辆身份信息的授权优惠信息,所述授权优惠信息包括优惠时间段、优惠次数中的至少一个;
所述目标车辆进入所述接客停车场后完成接客,驶出所述接客停车场时,将所述授权优惠信息用于所述目标车辆的停车费结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目标车辆到达所述网约车停车场出口进行出车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目标车辆到达网约车停车场入口时,交通枢纽停车管理平台获取所述目标车辆的车辆信息,所述车辆信息包括所述目标车辆的车牌号;
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车辆信息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是否为网约车;
在确定所述目标车辆为网约车时,控制所述网约车停车场的入口道闸开启,放行所述目标车辆进入所述网约车停车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车辆信息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是否为网约车,包括:
查询所述交通枢纽停车管理平台存储的预先录入的网约车车辆身份信息,与所述目标车辆的车辆信息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则确认所述目标车辆为网约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车辆信息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是否为网约车,还包括:
发送请求信息给网约车管理平台,所述请求信息用于指示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是否为网约车;
接收所述网约车管理平台根据所述请求信息发送的反馈信息,并根据所述反馈信息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是否为网约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客停车场的停车管理系统放行所述目标车辆进入所述接客停车场之后,包括:
在所述目标车辆到达接客停车场出口时,所述接客停车场的停车管理系统获取所述目标车辆的进场时间,判断所述目标车辆是否在限定时间内到达所述接客停车场;
在所述目标车辆在限定时间内到达所述接客停车场时,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身份信息,查询接收到的所述目标车辆的授权优惠信息,将授权优惠信息用于所述目标车辆的停车费结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目标车辆驶出所述接客停车场时,所述目标车辆的的授权优惠信息在所有接客停车场管理系统中均失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客停车场包括允许所述目标车辆接客的经营性停车场、接客信息中指定的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中的其它可接客的停车场。
8.一种网约车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相互通讯联接的交通枢纽停车管理平台、接客停车场的停车管理系统;
在目标车辆到达网约车停车场出口进行出车时,交通枢纽停车管理平台按照网约车计费规则对所述目标车辆进行收费,完成收费后对所述目标车辆放行;
交通枢纽停车管理平台向接客停车场发送包含所述目标车辆身份信息的授权优惠信息,所述授权优惠信息包括优惠时间段、优惠次数中的至少一个;
在所述目标车辆到达接客停车场出口时,所述接客停车场的停车管理系统获取所述目标车辆的进场时间,判断所述目标车辆是否在限定时间内到达所述接客停车场;
在所述目标车辆在限定时间内到达所述接客停车场时,根据所述目标车辆的身份信息,查询接收到的所述目标车辆的授权优惠信息,将授权优惠信息用于所述目标车辆的停车费结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167500.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