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0972956.0 | 申请日: | 2019-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3205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30 |
发明(设计)人: | 许慧德;蔡惠茹 | 申请(专利权)人: | 贝里斯商基电力能科技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26 | 分类号: | G06F1/26;G06F13/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张燕华;祁建国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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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延迟 功能 通用 串行 总线 供电 装置 | ||
1.一种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一第一电子装置及一第二电子装置,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包含:
一电源转换器;
一功率输送通讯控制器,该功率输送通讯控制器电性连接至该电源转换器;及
多个开关单元,该些开关单元电性连接至该电源转换器及该功率输送通讯控制器,
其中该功率输送通讯控制器计算介于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与该第一电子装置之间的一第一通讯时间;该功率输送通讯控制器计算介于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与该第二电子装置之间的一第二通讯时间;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利用介于该第一通讯时间与该第二通讯时间之间的一时间差同时地供电予该第一电子装置及该第二电子装置以驱动该第一电子装置及该第二电子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通讯时间定义为:从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送出一第一起始通讯讯号起,直到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接收到一第一需求讯号为止;其中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送出的该第一起始通讯讯号传送至该第一电子装置,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所接收到的该第一需求讯号由该第一电子装置所传送,且该第一需求讯号用以指出该第一电子装置的需求电压的大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通讯时间定义为:从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送出一第二起始通讯讯号起,直到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接收到一第二需求讯号为止;其中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送出的该第二起始通讯讯号传送至该第二电子装置,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所接收到的该第二需求讯号由该第二电子装置所传送,且该第二需求讯号用以指出该第二电子装置的需求电压的大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需求讯号所指出的该第一电子装置的需求电压的大小等于该第二需求讯号所指出的该第二电子装置的需求电压的大小,且该第一需求讯号所指出的该第一电子装置的需求电压的大小大于5伏特;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同时地传送该第一需求讯号所指出的该第一电子装置的需求电压的大小的电压至该第一电子装置及该第二电子装置以驱动该第一电子装置及该第二电子装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第一电子装置已连接至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且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已供电予该第一电子装置以驱动该第一电子装置时:如果该第二电子装置欲连接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且在该第二电子装置连接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之后,则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停止供电至该第一电子装置,使得该功率输送通讯控制器计算介于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与该第二电子装置之间的该第二通讯时间,之后,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停止与该第二电子装置之间的沟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如果该第二通讯时间大于该第一通讯时间,则:该功率输送通讯控制器将该第二通讯时间减去该第一通讯时间以得到该时间差;首先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传送该第二起始通讯讯号至该第二电子装置,并且在经过该时间差之后,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才传送该第一起始通讯讯号至该第一电子装置。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如果该第二通讯时间不大于该第一通讯时间,则:该功率输送通讯控制器将该第一通讯时间减去该第二通讯时间以得到该时间差;首先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传送该第一起始通讯讯号至该第一电子装置,并且在经过该时间差之后,该具有延迟功能的通用串行总线供电装置才传送该第二起始通讯讯号至该第二电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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