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航空发动机燃烧室部件重量指标的确定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767501.5 | 申请日: | 2019-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1633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19 |
发明(设计)人: | 尚明智;韩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7 | 分类号: | G06F30/17;G06F30/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专卓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64 | 代理人: | 高成树 |
地址: | 300300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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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航空发动机 燃烧室 部件 重量 指标 确定 方法 | ||
1.一种航空发动机燃烧室部件重量指标的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①燃烧室机匣和火焰筒均采用锻造毛坯的机加结构时,在单位容积流量(1M3/S)和单位进口空气压力(MPa)的条件下,燃烧室部件合理的重量指标为8.5Kg,
机加结构燃烧室的重量指标=燃烧室容积流量的数值×燃烧室进口总压的数值×8.5Kg;
②燃烧室机匣和火焰筒均采用板焊结构时,在单位容积流量(1M3/S)和单位进口空气压力(MPa)的条件下,燃烧室部件合理的重量指标为6.5Kg,
板焊结构燃烧室的重量指标=燃烧室容积流量的数值×燃烧室进口总压的数值×6.5Kg;
③燃烧室加工后的实际重量是燃烧室理论重量的1.1倍,
机加结构燃烧室最终的重量=机加结构燃烧室的重量指标×1.1,
板焊结构燃烧室最终的重量=板焊结构燃烧室的重量指标×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航空发动机燃烧室部件重量指标的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室部件合理的重量包括燃烧内外机匣、火焰筒、燃油喷嘴、燃油总管、点火电嘴、安装在燃烧室内机匣上的封严环以及机匣上各安装座的垫片和螺钉的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航空发动机燃烧室部件重量指标的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内外机匣包括压气机末级整流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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