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无感支付技术的智慧停车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705953.0 | 申请日: | 2019-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153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5 |
发明(设计)人: | 石嘉琦;黄嘉欣;徐德宝 | 申请(专利权)人: | 贝昂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4 | 分类号: | G07B15/04;H04L12/58;G08G1/017;G06Q20/14 |
代理公司: | 北京久维律师事务所 11582 | 代理人: | 邢江峰 |
地址: | 201202 上海市金山***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处理模块 车辆通过 控制模块 摄像模块 停车系统 停车场 车主 过程无需人工 摄像头 人员开支 手机扫描 首次使用 用户实现 自动识别 二维码 时间比 绑定 手机 车牌 停车 张贴 签约 现金 服务 管理 | ||
1.一种基于无感支付技术的智慧停车系统,包括摄像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和控制模块;所述摄像模块与数据处理模块连接,所述数据处理模块与控制模块连接;
所述摄像模块对出入车辆自动进行实时监测抓拍,并将视频数据传送至数据处理模块;
所述数据处理模块包括数据存储模块,所述数据存储模块内预设有车辆牌照号码和停车信息,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模块还包括支付宝/微信停车模块,所述支付宝/微信停车模块内预设有与车辆牌照号码绑定的支付宝或微信的支付方式;
所述数据处理模块与控制模块连接,所述数据处理模块中的支付宝/微信停车模块对绑定的车辆进行扣款,并将处理结果发送信号源给控制模块,通过控制模块执行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感支付技术的智慧停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停车场管理模块,所述停车场管理模块连接控制模块,所述停车场管理模块可以用于同时管理多个停车场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感支付技术的智慧停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显示模块,所述显示模块与数据处理模块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感支付技术的智慧停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辅助光源,所述辅助模块连接控制模块,控制模块控制辅助光源根据室外环境,适时自动开启或关闭辅助光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感支付技术的智慧停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模块与网络模块连接,所述网络模块可通过浏览器查询通过车辆图片和数据信息,并可进行流量统计查询,也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管理车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感支付技术的智慧停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模块还包括白名单管理模块、操作员模块、停车记录模块、会员信息管理模块。
7.一种基于无感支付技术的智慧停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步骤如下:
S1:车主首次使用无感支付时,需通过手机扫描停车场内张贴的二维码进行注册签约,并绑定支付宝或微信;同时数据处理模块中也保留了该输入信息的相关数据;
S2:离场时,摄像模块对出入车辆自动进行实时监测抓拍,并将视频数据传送至数据处理模块;根据数据处理模块中的支付宝/微信停车模块预设的绑定信息,实时自动识别机动车辆牌照号码,并记录显示车辆号牌的图片,将图像存储到数据处理模块相应的磁盘目录下,车辆通过的信息写入数据处理模块中;
S3:绑定支付宝/微信停车模块的被识别的机动车辆,通过支付宝/微信停车模块进行扣费;
S4:支付宝/微信停车模块的扣费信息处理结果将信号源发送给控制模块,通过控制模块执行抬杠放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贝昂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未经贝昂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705953.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