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处理方法、装置以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10703037.3 | 申请日: | 2019-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1664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15 |
发明(设计)人: | 沈帅妍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42 | 分类号: | H01M10/42;H01M10/4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娇娇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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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处理 方法 装置 以及 电子设备 | ||
1.一种处理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电池,所述处理方法包括:
获取充放电参数,所述充放电参数至少表征是否有外接电源为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
在所述充放电参数满足预设条件下,控制所述电池切换至第一模式;
在所述第一模式下,至少所述电池中用于为所述电池中电芯提供电能的充电电路处于非导通状态;
所述处理方法还包括以下至少一种:
若所述充放电参数表征外接电源为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的电能大于所述电子设备所需电能,且,所述外接电源为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的第一累计时长大于或等于第一特定时长,确定所述充放电参数满足所述预设条件;
若第二累计时长大于或等于第二特定时长,确定所述充放电参数满足所述预设条件,所述第二累计时长是指在所述电子设备处于非工作状态下,所述充放电参数表征无外接电源为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对应的累计时长;在所述第一模式下,所述电池中用于向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的放电电路处于非导通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处理方法,所述若第二累计时长大于或等于第二特定时长,确定所述充放电参数满足所述预设条件,包括:
确定所述电池处于第二模式;在所述第二模式下,所述电池中用于向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的放电电路处于导通状态;
若所述第二累计时长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特定时长,且,所述电池的剩余容量小于或等于第一容量阈值,确定所述充放电参数满足所述预设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处理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二累计时间大于所述第二特定时长,且所述电池的剩余容量大于所述第一容量阈值的情况下,若所述第二累计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特定时长,且所述电池的剩余容量小于或等于第二容量阈值,确定所述充放电参数满足所述预设条件;
其中,所述第二特定时长小于所述第三特定时长,所述第二容量阈值大于所述第一容量阈值。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处理方法,所述第一模式至少包括第一子模式,所述在所述充放电参数满足预设条件下,控制所述电池切换至第一模式包括:
在所述电池处于第二模式下,若所述电池的电压小于或等于电压阈值,且第三累计时长大于或等于第四特定时长,确定所述充放电参数满足所述预设条件;所述第三累计时长是指在所述电子设备处于非工作状态下,所述充放电参数表征没有外接电源向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对应的累计时长;
控制所述电池切换至所述第一子模式;
在所述第二模式下,所述电池中用于向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的放电电路处于导通状态;
在所述第一子模式下,所述电池中用于向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的放电电路处于非导通状态,所述电芯不为所述电池中的控制器提供电能;
其中,在所述电池的电压小于或等于所述电压阈值下,所述电池的剩余电量无法使得所述电子设备保持在工作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处理方法,所述第一模式至少包括第一子模式和第二子模式,还包括:
若所述电池处于第二子模式,获取第四累计时长;所述第四累计时长是指在所述电子设备处于非工作状态下,且所述充放电参数表征没有外接电源向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对应的累计时长;
若所述第四累计时长大于或等于第五特定时长,控制所述电池切换至第一子模式;
在所述第二子模式下,所述电池中用于向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的放电电路处于非导通状态,且所述电池的电芯为所述电池中的控制器提供电能;
在所述第一子模式下,所述电池中用于向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的放电电路处于非导通状态,所述电芯不为所述控制器提供电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处理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电池处于所述第一子模式下,若所述充放电参数表征有外接电源为所述电子设备提供电能,通过所述外接电源为所述控制器提供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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