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及其组装体有效
申请号: | 201910405682.7 | 申请日: | 2015-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4702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1 |
发明(设计)人: | 阿部武志;河合利幸;神山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131 | 分类号: | H01M4/131;H01M4/505;H01M4/525;H01M4/62;H01M10/0525;H01M10/0567;H01M10/0569;H01M4/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王磊;段承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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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及其 组装 | ||
1.一种初始充电处理前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是具备正极、负极和非水电解液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
所述正极的工作上限电位按金属锂基准计为4.3V以上,
所述正极包含正极活性物质、和具有离子传导性的无机磷酸化合物,
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包含尖晶石结构的锂镍锰复合氧化物,
所述正极活性物质与所述无机磷酸化合物以彼此独立的粒子形式混合存在,
所述非水电解液包含支持电解质、草酸硼酸盐型化合物和非水溶剂,该非水溶剂由非氟系溶剂构成,
所述草酸硼酸盐型化合物是由以下通式(1)表示的化合物,
A+[BX4-2n(C2O4)n]- (1)
在式(1)中,A为碱金属,X为卤素,n为1或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所述通式(1)中的A为锂(Li),X为氟(F)。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所述草酸硼酸盐型化合物为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所述草酸硼酸盐型化合物相对于所述非水电解液整体的比例为0.1质量%以上、5质量%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所述无机磷酸化合物为包含碱金属元素的磷酸盐。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在将所述正极活性物质设为100质量份时,所述无机磷酸化合物的含量为0.5质量份以上、5质量份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所述无机磷酸化合物的BET比表面积为50m2/g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所述正极活性物质的BET比表面积为0.1m2/g以上且10m2/g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
所述非氟系溶剂包含环状碳酸酯和链状碳酸酯,
所述环状碳酸酯是选自碳酸亚乙酯(EC)、碳酸亚乙烯基酯(VC)和碳酸亚丙酯(PC)中的1种或2种以上,
所述链状碳酸酯是选自碳酸二甲酯(DMC)、碳酸二乙酯(DEC)和碳酸甲乙酯(EMC)中的1种或2种以上。
10.一种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是通过对权利要求1~9的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组装体实施初始充电处理而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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