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驾驶员状态判定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0176746.0 | 申请日: | 2019-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2926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9 |
发明(设计)人: | 岩下洋平;中畑洋一朗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W40/08 | 分类号: | B60W40/08 |
代理公司: | 上海瀚桥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61 | 代理人: | 曹芳玲 |
地址: | 日本广岛***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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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驾驶员 状态 判定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驾驶员状态判定装置。根据驾驶员的驾驶姿势确实地判定驾驶员陷入异常状态。驾驶员状态判定装置(10)具备:基于作为摄像部的车内摄像机(21)所拍摄的驾驶员的图像测定意识消失前后的头部倾斜变化角Δθp的姿势测定部(43);作为检测驾驶员的后倾角的后倾角检测部的车内摄像机(21);保存规定分歧角度θ0、规定头部倾斜变化角θ3的存储部(42);进行驾驶员的异常判定的异常判定部(44),异常判定部(44)在后倾角检测部(21)所检测的意识消失前的初期后倾角θt向后方侧倾斜分歧角度θ0以上,且头部倾斜变化角Δθp为规定头部倾斜变化角θ3以上时判定驾驶员为异常状态。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判定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的异常状态的驾驶员状态判定装置,属于汽车等车辆的安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作为车辆的安全技术的一环,基于驾驶员的驾驶姿势判定驾驶员的异常状态的技术是已知的。
例如,专利文献1中,作为从驾驶员的驾驶姿势判定异常状态的技术,公开了如下技术:通过作为配置于车室内的副驾侧的前柱(front pillar)的摄像部的车内摄像机从侧方拍摄驾驶员,根据该拍摄的图像数据,基于驾驶员的躯干角(躯体从铅垂方向向后方的角度)判定驾驶员的姿势是否处于适当的角度范围,从而试图判定驾驶员有无异常状态。
专利文献1的判定装置在躯干角为比前倾侧的阈值角度靠近前倾侧的值时判定为异常状态,但是异常状态并非仅在前倾侧的姿势产生,在后倾侧的姿势也会产生,因此关于后倾侧的异常判定有改善的余地。
对此,专利文献2中,与专利文献1同样地,公开了如下技术:通过作为配置于车室内的副驾侧的前柱的摄像部的车内摄像机从侧方拍摄驾驶员,根据该拍摄的图像数据,基于驾驶员的头顶角(连结腰部和头顶部的直线从铅垂方向向前方及后方的角度)判定驾驶员的姿势是否处于适当的角度范围,从而试图判定驾驶员有无异常状态。
而且,专利文献2中,作为上述适当的角度范围,设置了前倾侧的第一阈值角度和后倾侧的第二阈值角度,因此除了前倾侧的异常状态外,还可以判定后倾侧的异常状态。
此外,根据专利文献2,尤其是,作为对后倾侧更精密的异常状态的判定方法,除了上述以外还检测躯干角,并且将其作为提高异常判定的精度的参数使用。具体而言,头顶角比后倾侧的第二阈值角度大时,将后倾侧的躯干角与后倾侧的头顶角进行比较,头顶角的后倾度比躯干角大时,判定为异常状态。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7-205368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17-206173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专利文献2记载的技术中,如上所述,头顶角成为进一步向前侧超过前倾侧的第一阈值角度的状态(例如,图8的θh1)时,判定为异常状态,头顶角成为进一步向后侧超过后倾侧的第二阈值角度的状态(例如,图8的θh2)时,判定为异常状态。换言之,头顶角处于第一阈值角度和第二阈值角度之间(适当区域)时,无论躯干角如何,都判定为驾驶员总是适当的。
然而,如图8所示,即使头顶角处于适当区域,也可以设想,躯干角θt(后倾侧的倾斜角)和头顶角θh(前倾侧的倾斜角度)之和为规定值以上时,是连结颈根部和头顶部的直线从铅垂方向偏离的角度θp(以下,称为“头部倾斜角”)变大,颈部向前方侧下垂(低头)的状态。而且,从图中驾驶员的状态也可以明了,在这样的状态下,可认为驾驶员陷入异常状态。
如上所述,驾驶员意识消失状态的驾驶姿势涉及多方面,在成为任何状态的情况下,都需要判定驾驶员的异常。
因此,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考虑到涉及驾驶员陷入异常状态的多方面的驾驶员的异常状态中的驾驶姿势,确实地判定驾驶员的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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