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商品收益分配方法、以太坊服务平台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65233.2 | 申请日: | 2019-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721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1 |
发明(设计)人: | 刘其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F21/45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周丽莎;张颖玲 |
地址: | 100086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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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终端 收益分配 存储介质 分配规则 服务平台 商品标识 身份信息 供应商 认证成功 终端发送 预设 携带 认证 收益 申请 | ||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商品收益分配方法、以太坊服务平台及存储介质,其中,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入股请求,所述入股请求中携带有商品标识和入股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入股用户对应的终端;对所述入股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如果认证成功,根据所述商品标识确定对应的商品售出后的收益;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将所述收益分配给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其中,所述分配规则用于规定入股用户与商品的供应商之间的收益分配,所述第二终端为所述供应商对应的终端。
技术领域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通信技术,涉及但不限于一种商品收益分配方法、以太坊服务平台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在相关技术中,中心化线上产品的平台,侵权等屡见不鲜,对于产品的质量很难做到有专门团队进行审核,但是运行这样一个团队成本很高,并且依旧可能会存在腐败,误判等问题。
普通用户在平台上购物时,只能扮演买方这个角色,职能单一,一旦商品出现问题,维权,退款如果不在平台的帮助下,很难成功。而且对于用户来说,由于缺乏管理,存在商品供应商卷款跑路或者不进行分配的风险,系统可信任度极大程度的提高。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商品收益分配方法、以太坊服务平台及存储介质。
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商品收益分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入股请求,所述入股请求中携带有商品标识和入股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入股用户对应的终端;
对所述入股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认证;
如果认证成功,根据所述商品标识确定对应的商品售出后的收益;
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将所述收益分配给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其中,所述分配规则用于规定入股用户与商品的供应商之间的收益分配,所述第二终端为所述供应商对应的终端。
在上述方法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第一占比值;其中,所述第一占比值为所述供应商占据所述收益的百分比;
获取所述第一终端支付所述商品的第一频率、所述第一终端分享所述商品的链接的第二频率和所述入股用户入股所述商品的入股金额;
根据所述第一频率、所述第二频率、所述第一占比值和所述入股金额,确定所述入股用户占据所述收益的第二占比值;
根据所述第一占比值、第二占比值和所述商品标识,生成用于分配所述收益的预设分配规则。
在上述方法中,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将所述收益分配给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包括:
按照所述第二占比值,将所述收益分配给第一终端;
按照所述第一占比值,将所述收益分配给第二终端。
在上述方法中,在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将所述收益分配给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接收到第三终端发送的所述商品的购买请求时,响应所述购买请求并保存所述商品的出售信息;其中,第三终端包括入股用户对应的终端和非入股用户对应的终端;
如果在预设时长内接收到所述第三终端发送的预设的服务请求,继续保存所述出售信息;
如果在预设时长内未接收到所述第三终端发送的预设的服务请求,按照预设分配规则,将所述收益分配给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
在上述方法中,如果所述服务请求为所述第三终端发送的退款请求,所述方法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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