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拖地机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058458.5 | 申请日: | 2019-01-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2810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15 |
| 发明(设计)人: | 曹东周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锐科兰电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L11/282 | 分类号: | A47L11/282;A47L11/40 |
| 代理公司: | 苏州市中南伟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57 | 代理人: | 冯瑞 |
| 地址: | 215156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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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拖地 | ||
1.一种拖地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拖杆、拖地机本体和电池,所述拖杆的一端和所述拖地机本体的上表面铰接;所述拖地机本体包括壳体、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水箱、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脚踏喷水泵、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微动开关、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驱动电机和设置在所述壳体底部的磨盘;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进行供电;所述磨盘被所述驱动电机驱动;所述微动开关用于控制所述电池是否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
所述脚踏喷水泵包括喷水泵本体和与所述喷水泵本体连接的脚踏板;所述脚踏板的上表面的高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壳体上表面的高度;所述脚踏喷水泵在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将所述水箱内的水喷出到地面;
其中,所述脚踏板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上表面;所述脚踏板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断开,所述电池不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所述脚踏板未被踩下时,所述微动开关导通,所述电池给所述驱动电机供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盘在与地面进行接触的一面向外凸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盘包括磨盘本体和设置在所述磨盘本体上的抹布。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包括箱体和设置在所述箱体上的箱盖;所述箱盖的上表面的高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壳体上表面的高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盖与所述箱体铰接设置。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拖地机本体还包括被所述电池供电的第一led;所述第一led位于所述箱体的外侧的底部,所述水箱由透明材料制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位于所述拖杆内。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位于所述壳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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