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绿色磷光化合物和使用该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38157.6 | 申请日: | 2019-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766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21 |
发明(设计)人: | 郑贤哲;王世超;胡聪从;吴信蔚;赵晓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华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F15/00 | 分类号: | C07F15/00;C09K11/06;H01L51/50;H01L51/54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张美娟 |
地址: | 314100 浙江省嘉***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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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绿色磷光化合物 发光层 阴极 电子传输层 电子注入层 空穴传输层 空穴注入层 阳极 掺杂剂 沉积 | ||
1.一种下式(Ⅰ)所表示的绿色磷光化合物:
其中LA,LB,R1,R2,R3,R4,R5,R6,R7,R8,R9,R10,R11,R12,R13,R14,R15,R16,R17和R18独立地选自氢,氘,卤素,烷基,环烷基,杂烷基,芳基烷基,烷氧基,芳氧基,氨基,甲硅烷基,链烯基,环烯基,杂链烯基,炔基,芳基,杂芳基,酰基,羰基,羧酸,酯,腈,异腈,硫基,亚磺酰基,磺酰基,膦基及其组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绿色磷光化合物,其中LA和LB表示单取代、二取代、三取代或四取代。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绿色磷光化合物,其中X选自O,S,Se。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绿色磷光化合物,其中n为1或2。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绿色磷光化合物,LA是选自下列化学式所形成的群: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绿色磷光化合物,LB是选自下列化学式所形成的群: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绿色磷光化合物,选自下列化合物所形成的群:
8.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包括彼此顺次沉积的阳极,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发光层,电子传输层,电子注入层和阴极,该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使用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7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合物作为掺杂剂。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使用Al和Zn金属络合物和咔唑衍生物中的任一种作为所述发光层的主体材料。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使用Al和Zn金属络合物和咔唑衍生物中的任一种作为所述发光层的主体材料,且其中所述掺杂剂的用量范围在0.1重量%~50重量%范围内。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每种Al和Zn金属络合物的配体包括喹啉基,联苯基,异喹啉基,苯基,甲基喹啉基,二甲基喹啉基,二甲基异喹啉基,且其中咔唑衍生物包括C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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