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定位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76442.0 | 申请日: | 2018-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05961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08 |
发明(设计)人: | 永原康平;松阪隆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纳博特斯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Q1/00 | 分类号: | B23Q1/00;B23Q1/01;B23Q1/54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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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定位器 | ||
1.一种定位器,其具备:
一对支承部,该一对支承部借助基部连结起来;
第一驱动部,其支承于所述一对支承部中的至少一者;
第二驱动部,其被所述第一驱动部支承成能够以连结所述一对支承部的第一轴为中心摆动;以及
台,其被所述第二驱动部驱动而以与所述第一轴不同的第二轴为中心旋转,
所述一对支承部中的至少任一者具有支承部侧开口部,
所述第二驱动部具有:
第一开口部,其在所述台侧以所述第二轴为中心开口;和
第二开口部,其与所述第一开口部连通,以朝向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的方式形成,
在所述基部,在所述第二驱动部摆动的一部分范围形成有空隙部,
所述第一驱动部将所述第二驱动部支承于所述第二开口部面对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第一驱动部将所述第二驱动部支承成,在正对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而观察该支承部侧开口部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开口部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重叠。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第一驱动部将所述第二驱动部支承于所述第二开口部的中心线与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的中心线成为大致同轴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形成于与所述第一轴相交的位置,
所述第一驱动部将所述第二驱动部支承于所述第二开口部与所述第一轴相交的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第一驱动部将所述第二驱动部支承于能够从所述定位器的外部透过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看到所述第二开口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形成得比所述第二开口部大,以使得无论在所述第二驱动部位于所述第二驱动部的摆动范围的哪个位置的情况下、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都面对所述第二开口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一对支承部中的一者支承轴承,
所述第二驱动部被所述轴承和支承于所述一对支承部中的另一者的所述第一驱动部支承成能够以所述第一轴为中心摆动,
所述支承部侧开口部是形成于所述轴承的开口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基部在所述第二驱动部摆动的范围的外侧具有与所述第一轴平行地延伸并连结所述一对支承部的连结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连结部在所述定位器的设置状态下位于所述第一轴的下方,
所述空隙部形成于所述连结部的在水平方向且是与所述第一轴的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两侧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第二驱动部在预定的角度范围内摆动,
所述空隙部形成于在所述预定的角度范围内摆动的所述第二驱动部的摆动范围的一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连结部位于在所述预定的角度范围内摆动的第二驱动部的摆动范围的外部。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器,其中,
所述第一驱动部具有:
第一马达;和
第一减速器,其与所述第一马达连接,并且,使所述第二驱动部摆动,
所述第二驱动部具有:
第二马达;和
第二减速器,其与所述第二马达连接,并且,使所述台旋转,
所述第一马达、所述第一减速器、所述第二马达以及所述第二减速器在所述定位器的设置状态下在高度方向上的位置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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