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便捷式自发光机动车三角警示牌有效
申请号: | 201821591373.0 | 申请日: | 2018-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93123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7 |
发明(设计)人: | 符晓春;符皓 | 申请(专利权)人: | 丹阳艾易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16 | 分类号: | G09F13/16;G09F13/04;B60Q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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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12325 江苏省镇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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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罩 光源 底座 三角警示牌 便捷式 连接脚 支撑脚 自发光 底壳 密封 机动车 光源供电系统 本实用新型 便于携带 充电系统 盖板安装 警示牌 一体件 盖板 灯室 铰接 腔体 收放 体内 室内 | ||
1.一种便捷式自发光机动车三角警示牌,由板Ⅰ(1)、板Ⅱ(2)与板Ⅲ(3)组成,板Ⅲ(3)的两端分别与板Ⅰ(1)、板Ⅱ(2)的底部铰接,板Ⅰ(1)与板Ⅱ(2)顶部相互可拆卸连接;所述的板Ⅰ(2)上设有两个密封的灯室,灯室内分别安装有光源Ⅰ(34)、光源Ⅱ(35);所述的板Ⅱ(2)与板Ⅰ(1)结构对称;所述的板Ⅲ(3)上也设有两个密封的灯室,灯室内分别安装有光源Ⅰ(34)、光源Ⅱ(35);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Ⅲ(3)由底壳(31)、灯罩Ⅰ(32)、灯罩Ⅱ(33)、光源Ⅰ(34)、光源Ⅱ(35)、支撑脚(36)、盖板(37)组成,所述的底壳(31)为一体件由主体部分(311)与底座部分(312)组成,灯罩Ⅰ(32)与灯罩Ⅱ(33)安装在主体部分(311)上形成两个密封的灯室,光源Ⅰ(34)、光源Ⅱ(35)分别安装在其中;所述的盖板(37)安装在底座部分(312)上与之形成一个密封的腔体,此腔体内设有光源供电系统与充电系统;所述的主体部分(311)通过两端设有的连接脚(4)与底座部分(312)连接;所述的连接脚(4)上铰接有两个支撑脚(36),支撑脚(36)收放在底座部分(312)顶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捷式自发光机动车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部分(312)的顶端设有支撑脚下限位块(5),主体部分(311)在对应设有支撑脚上限位块(6);收放在底座部分(312)顶部的支撑脚(36)通过支撑脚下限位块(5)与支撑脚上限位块(6)限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捷式自发光机动车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罩Ⅰ(32)与灯罩Ⅱ(33)的颜色互不相同,并且在其内表面设有反射光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捷式自发光机动车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壳(31)的底面还安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磁吸块(7)。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捷式自发光机动车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壳(31)上设有电源控制按钮(8)与充电接口(9)。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捷式自发光机动车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Ⅰ(1)、板Ⅱ(2)与板Ⅲ(3)背面还连接有反光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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