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065209.6 | 申请日: | 2018-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87222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9 |
发明(设计)人: | 孙治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犁明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 |
代理公司: | 苏州中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66 | 代理人: | 伍兵 |
地址: | 8351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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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全方位视觉 全方位图像 检验装置 导轨 控机 采集 身份证读卡器 本实用新型 交互显示器 立柱 底座 摄像头 顶部设置 立柱中部 内部设置 匹配校验 人脸识别 人脸图像 工控机 圆环形 齿轮 合法性 安防 齿条 内置 检验 马达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包括底座、立柱、身份证读卡器、检验交互显示器、人脸识别摄像头、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马达以及齿轮,所述底座上设置有立柱,所述立柱中部设置有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所述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内置身份证读卡器和检验交互显示器,所述地主顶部设置有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所述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呈圆环形并且内部设置有齿条。通过上述方式,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采集270°范围全方位人脸图像,通过工控机匹配校验来判断人证合一合法性,增强安防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防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人脸识别仅处理单方位图像数据,容易遭不法分子伪装,安保性能不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采集270°范围全方位人脸图像,通过工控机匹配校验来判断人证合一合法性,增强安防安全性。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包括底座、立柱、身份证读卡器、检验交互显示器、人脸识别摄像头、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马达以及齿轮,所述底座上设置有立柱,所述立柱中部设置有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所述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内置身份证读卡器和检验交互显示器,所述地主顶部设置有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所述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呈圆环形并且内部设置有齿条,所述人脸识别摄像头固定在马达上,所述马达传动连接齿轮,所述齿轮卡接在所述齿条内,所述人脸识别摄像头通过电缆连接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所述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的角度范围为0°~270°。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采集270°范围全方位人脸图像,通过工控机匹配校验来判断人证合一合法性,增强安防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的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的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括:
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包括底座1、立柱2、身份证读卡器3、检验交互显示器4、人脸识别摄像头5、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6、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7、马达8以及齿轮9,所述底座1上设置有立柱2,所述立柱2中部设置有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7,所述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7内置身份证读卡器3和检验交互显示器4,所述地主顶部设置有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6,所述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6呈圆环形并且内部设置有齿条,所述人脸识别摄像头5固定在马达8上,所述马达8传动连接齿轮9,所述齿轮9卡接在所述齿条内,所述人脸识别摄像头5通过电缆连接人证合一检验工控机7,所述全方位图像采集导轨6的角度范围为0°~270°。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全方位视觉的人证合一性检验装置,采集270°范围全方位人脸图像,通过工控机匹配校验来判断人证合一合法性,增强安防安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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