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整体自立式玻璃钢内筒支承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0749205.3 | 申请日: | 2018-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850239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15 |
发明(设计)人: | 牛春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必立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2/28 | 分类号: | E04H12/28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1 | 代理人: | 翁若莹 |
地址: | 20110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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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钢内筒 钢结构 内筒 外筒 本实用新型 支承装置 烟道口 自立式 支承 承载能力 承重结构 防腐功能 整体连接 复合材料 承插式 非承重 钢环梁 膨胀节 伸缩缝 承重 竖向 防腐 | ||
1.一种整体自立式玻璃钢内筒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由外至内依次包括用于承重的钢结构外筒(1)、复合材料和用于防腐的内筒,钢结构外筒(1)的顶部设有用于支承上部的独立玻璃钢内筒(11)的钢环梁(10),钢结构外筒(1)的下部支承在基础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整体自立式玻璃钢内筒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结构外筒(1)与外部钢板(14)连接,内筒与内壁连接,内壁的外侧设有法兰(6);法兰(6)与内烟道(8)直接连接或者通过膨胀节(7)与内烟道(8)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整体自立式玻璃钢内筒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结构外筒(1)的外侧设有由钢柱(5)与水平钢梁(9)组成的钢框架,钢框架上支承有烟道口上部的钢环梁(10),钢框架设于基础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整体自立式玻璃钢内筒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筒为玻璃钢内筒(3),内壁为玻璃钢内壁(4);复合材料为聚合物发泡复合材料(2)。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整体自立式玻璃钢内筒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筒和内壁所用的材料均为硼硅酸盐玻璃砖,复合材料为粘结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整体自立式玻璃钢内筒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筒和内壁所用的材料均为钛基或镍基材料。
7.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整体自立式玻璃钢内筒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础为烟囱积灰平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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