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股骨颈骨折复位的套筒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820677585.4 | 申请日: | 2018-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91539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26 |
发明(设计)人: | 张立海;唐佩福;林志雄;王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74 | 分类号: | A61B17/74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盛铭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17 | 代理人: | 郭晓迪 |
地址: | 100853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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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套筒 股骨颈骨折 复位 套筒结构 本实用新型 套筒头部 空心棱柱结构 底部边缘 复位操作 双头螺纹 牢固性 内表面 内切 愈合 钢板 骨折 锁定 配合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股骨颈骨折复位的套筒结构,所述套筒由套筒头部、套筒中部和套筒底部三部分组成;所述套筒头部用于与股骨颈骨折复位时使用的锁定钢板相配合;所述套筒中部为双头螺纹设置;所述套筒底部为空心棱柱结构;所述套筒底部边缘的内表面呈内切结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套筒结构用于股骨颈骨折复位操作时,能显著增加股骨颈骨折复位的稳定性、牢固性,提升骨折的愈合率。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用于股骨颈骨折复位的套筒结构。
背景技术
股骨颈骨折是指由股骨头下至股骨颈基底部之间的骨折。股骨颈骨折常发生于老年人。随着人的寿命延长,尤其是随着人口结构逐渐老龄化,股骨颈骨折的发病率日渐增高。
在股骨颈骨折的临床治疗中存在骨折不愈合和股骨头缺血坏死两个主要难题。临床上治疗股骨颈骨折的手术方式较多,常用的是复位内固定手术。如果患者较年轻,不需要采取髋关节置换手术,保留股骨头,常使用复位内固定手术。
复位内固定手术主要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切开复位内固定,该方法可对股骨颈骨折处后方进行植骨,手术操作视野大,复位容易;但是切开的后方入路对血管破坏大,不利于骨折的愈合,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风险有所升高。第二种方式是闭合复位,该方法不破坏后方的血管,有利于骨折的愈合,能显著降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风险。对于年龄在65岁以下的移位型股骨颈骨折患者,闭合复位内固定是首选的治疗方式。但是闭合复位植骨困难,骨折缺损无法有效弥补,增加了患者的卧床时间。
目前常用的股骨颈骨折复位系统DHS(髓外内固定系统)有静力和动力性加压的双重作用,其将滑移式钉板固定装置与加压内固定装置结合起来,通过加压螺纹骨折端加压,载荷由钉板传至股骨干,从而减少骨折处的剪力,进而促进骨折愈合。
但是由于在股骨颈骨折复位过程中,套筒与内芯(锁定螺钉)之间无角度或者采用外切结构,无法将股骨头所承受的压力均匀地传递至股骨中上段坚实的骨皮质部,以支撑人体负重活动,因此锁定钢板与股骨之间的贴合不牢固、易脱节,复位的稳定性差。
因此,目前急需一种能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增加股骨颈骨折复位的稳定性、牢固性,进而提升骨折愈合率,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股骨颈骨折复位的套筒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用于股骨颈骨折复位的套筒结构,所述套筒由套筒头部、套筒中部和套筒底部三部分组成;
所述套筒头部用于与股骨颈骨折复位时使用的锁定钢板相配合;
所述套筒中部为双头螺纹设置;
所述套筒底部为空心棱柱结构;
所述套筒底部边缘的内表面呈内切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所述套筒底部为外边缘为六边形、内边缘为圆形的空心棱柱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所述内切结构距所述套筒底部边缘的内表面1mm。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具体实施方式,所述内切结构的内切角度为45°。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所述套筒头部的长度为1mm~35mm;
所述套筒中部长10mm~45mm;
所述套筒底部的长度为10mm~45mm。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具体实施方式,所述套筒头部的直径为7mm~9mm。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具体实施方式,所述套筒头部的厚度为1.1mm~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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