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820182453.4 | 申请日: | 2018-0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7828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8 |
| 发明(设计)人: | 王毅;陈弘宇;蔡杨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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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采光组件 电子设备 组装 屏幕组件 滑动连接 结构关系 结构设置 滑动 屏幕 暴露 覆盖 优化 保证 | ||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主体、第二主体、导轨,所述第一主体通过所述导轨与第二主体滑动连接;
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采光组件和屏幕组件,所述采光组件组装于所述第一主体,所述屏幕组件组装于所述第二主体;
所述电子设备随第一主体的滑动可选择性的处于第一使用状态和第二使用状态,在所述第一使用状态下,所述第二主体的至少一部分覆盖所述第一主体和采光组件;当在所述第二使用状态下,组装于所述第一主体的所述采光组件暴露于所述第二主体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设有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一主体滑动至与第一限位部配合时,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使用状态;所述第一主体滑动至与第二限位部配合时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二使用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包括导向平行于所述第二主体横向的第一组轨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包括导向平行于所述第二主体纵向的第二组轨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体为第一壳体,所述第二主体上设有对应于所述第一壳体的第二壳体,所述第二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拼接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体的横向中心线将所述第二主体分成上部和下部,所述第二壳体的配合于所述下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体的纵向中心线将所述第二主体分成左部和右部,所述第二壳体的配合于所述右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采光组件包括第一摄像头组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摄像头组件,所述第二摄像头组件安装在所述第一主体上,且背向所述第二主体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组件包括显示层和触控层,且所述屏幕组件覆盖所述第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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