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地下管廊防水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820123255.0 | 申请日: | 2018-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79592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12 |
发明(设计)人: | 陈军;丁玉勤;廖云;陈晨;黄家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四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045 | 分类号: | E02D29/045;E02D31/02 |
代理公司: |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15 | 代理人: | 娄岳 |
地址: | 230001 安徽省合肥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侧墙 底板 底板防水层 防水节点 防水层 垫层 混凝土保护层 本实用新型 地下管廊 防水结构 外侧设置 保护层 交接处 砖墙 防水 皮肤 整体无缝连接 包裹结构 保护结构 底板侧边 底板底边 施工缝处 向上翻折 侧边处 沉降 漏水 串水 拉裂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地下管廊防水结构,包括设置在底板与侧墙交接处的底板防水节点,以及设置在侧墙与顶板交接处顶板防水节点,其中底板防水节点包括设置在底板底边的混凝土保护层、底板防水层和垫层,以及设置在侧墙外的侧墙防水层,其中底板防水层置于混凝土保护层和垫层之间,该底板防水层沿着底板侧边方向向上翻折至所述施工缝处,所述底板的侧边处的底板防水层外侧设置有下砖墙保护层,所述侧墙防水层的外侧设置有上砖墙保护层。本实用新型实现整体无缝连接,像皮肤一样包裹结构层,可以更好地保护结构层,达到了真正的皮肤式防水,防止垫层沉降破坏后,拉裂防水层,从而延长防水年限,减少串水漏水的可能性。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防水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地下管廊的防水结构。
背景技术
地下综合管廊的防水工程,即是给钢筋混凝土结构外部穿上一件不透水的外衣,保证管廊建筑结构安全的同时,确保所有管线能在不漏水的环境下运行,管廊防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保证管廊防水的可靠性,需从结构防水和材料防水两方面进行考虑。
除了结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道、集水坑等土建构造的结构防水措施以外,结构外增设可靠的防水材料,是整个防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地下综合管廊防渗防漏的主要任务。
地下综合管廊主要为单舱、双舱,还有多舱的形式,开挖方式为明挖。管廊结构有现浇抗渗混凝土及预制拼装两种形式,采用的防水和密封措施也有所不同。管廊主体结构横向跨度小、纵向距离长,防水构造主要措施为结构自防水及外包卷材防水,底板主要排水措施为排水沟及集水坑。
明挖法防水主要采用外防外贴形式,宜根据防水要求和设防等级选用耐久性好的防水材料(高分子、高聚物改性或复合防水系统)。外防外贴底板防水采用空铺法施工,侧墙及顶板防水层采用满粘法施工,顶板部位若为种植顶板需选用具有耐根穿刺功能的防水材料。
目前,地下工程中,一般采用如下方式防水:利用(卷材)固定在混凝土表面,与混凝土结合起到防水作用,但其存在多方面性能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防水卷材材质本身不能与混凝土密贴,安设时发生冲击或是混凝土表面的突出物等情况易将防水板扎破,导致漏水;
2、板与板间的接合部是管廊的薄弱环节,若稍有不慎出现裂缝会导致整个防水体系失败;
3、混凝土壁面容易出现凹凸的部位,甚至较大的空洞,挤压及周沿变形会使防水板拉伸,特别是结合部位易发生断裂破坏。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地下管廊防水工程窜水漏水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地下管廊防水结构,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地下管廊防水结构,地下管廊包括由底板、两侧侧墙以及顶板围成的并沿纵向延伸的舱体,其中底板与两侧侧墙之间的施工缝位于水平面上,所述地下管廊防水结构包括设置在底板与侧墙交接处的底板防水节点,以及设置在侧墙与顶板交接处顶板防水节点;
所述底板防水节点包括设置在底板底边的混凝土保护层、底板防水层和垫层,以及设置在侧墙外的侧墙防水层,其中底板防水层置于混凝土保护层和垫层之间,该底板防水层沿着底板侧边方向向上翻折至所述施工缝处,所述底板的侧边处的底板防水层外侧设置有下砖墙保护层,所述侧墙防水层的外侧设置有上砖墙保护层。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防水层包括交叉层压制的多幅卷材,其长边方向和短边方向的相邻卷材的端部和侧边均交叉搭接铺设。
进一步地,所述卷材包括叠置的自粘聚合物防水层和高分子预铺反粘防水层,其中自粘聚合物防水层与混凝土保护层接触,高分子预铺反粘防水层与垫层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的端角处的底板防水层外侧设置有防水加强层;所述水平施工缝处的侧墙防水层外侧设置有侧墙防水加强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铁四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中铁四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123255.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用于地下管廊的底板防水节点
- 下一篇:一体式综合管廊多功能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