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地下综合管廊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99789.1 | 申请日: | 2018-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878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19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娜;齐临冬;牛兵兵;姜素云;郝朝东;赵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045 | 分类号: | E02D29/04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春光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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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风口 舱室 天然气 地下综合管廊 连通 排风通道 通用通道 上层 分隔 通用 长度方向间隔 水热 下层 有效实现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地下综合管廊,其内部分隔形成下层舱室和上层舱室,下层舱室的内部分隔形成天然气舱、水热舱及讯电舱,上层舱室的内部分隔形成一条通用通道以及至少一条天然气排风通道,天然气排风通道与天然气舱连通,上层舱室的顶板上开设有与天然气排风通道连通的天然气排风口,通用通道分别与水热舱及讯电舱连通,上层舱室的顶板上开设有与通用通道连通的通用排风口,且天然气排风口与通用排风口沿地下综合管廊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本发明通过将其他舱室共用通用排风口与天然气排风口沿地下综合管廊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由于地下综合管廊的长度远长于10m,如此设置能有效实现通用排风口与天然气排风口之间距离不小于10m的要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城市管廊建设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地下综合管廊。
背景技术
综合管廊为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讯、天然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综合管廊的建设可有效消除城市“拉链路”,保障道路交通通畅,同时保证地下管线安全运营。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规定“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排风口与其他舱室排风口、进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口部距离不应小于10m。天然气管道舱室的各类孔口不得与其他舱室连通,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示”。
现有的大部分地下综合管廊通常是将天然气舱的排风口设置于其宽度方向上的一侧,并将其他舱室排风口、进风口、人员出入口设置于其宽度方向上的另一侧。同时现有的大多地下综合管廊均是设置在道路及建筑物之间的绿化带下方,在施工时,将其他舱室的排风口、进风口及人员出入口设置在绿化带的靠近道路的一侧,并将天然气舱的排风口绿化带的靠近建筑物的一侧。但由于绿化带宽度的限制以及绿化带两侧边缘与道路及建筑物之间的距离的限制,经常会出现无法达到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排风口与其他舱室排风口、进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口部距离不应小于10m的要求的情况。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地下综合管廊,能达到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排风口与其他舱室排风口、进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口部距离不应小于10m的要求。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地下综合管廊,其中,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内部通过水平设置的中板分隔形成下层舱室和上层舱室,所述下层舱室的内部分隔形成天然气舱、水热舱及讯电舱,所述上层舱室的内部分隔形成一条通用通道以及至少一条天然气排风通道,所述天然气排风通道与所述天然气舱连通,所述上层舱室的顶板上开设有与所述天然气排风通道连通的天然气排风口,所述通用通道分别与所述水热舱及所述讯电舱连通,所述上层舱室的顶板上开设有与所述通用通道连通的通用排风口,且所述天然气排风口与所述通用排风口沿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
如上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其中,所述天然气排风通道设有两条,两条所述天然气排风通道均沿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长度方向延伸,于所述天然气排风通道的上方的所述中板上对应两条所述天然气排风通道分别开设有第一排风孔,两条所述天然气排风通道分别通过对应的所述第一排风孔与所述天然气舱连通,且两条所述天然气排风通道均与所述天然气排风口连通。
如上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其中,所述上层舱室的顶板上对应所述通用通道及至少一条所述天然气排风通道分别开设有至少一个人孔。
如上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其中,于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长度方向上,所述通用排风口与所述天然气排风口之间的距离大于10m。
如上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其中,所述水热舱的顶板上开设有至少一个第二排风孔,所述水热舱通过所述第二排风孔与所述通用通道连通。
如上所述的地下综合管廊,其中,所述讯电舱的顶板上开设有至少一个第三排风孔,所述讯电舱通过所述第三排风孔与所述通用通道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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