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警示功能的工程用起吊架有效
申请号: | 201811225890.0 | 申请日: | 2018-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5062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0 |
发明(设计)人: | 张秀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3/16 | 分类号: | B66C13/16;B66C1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40 | 代理人: | 商金婷 |
地址: | 3507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警示 功能 工程 吊架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警示功能的工程用起吊架,包括起吊架本体和警示系统,所述起吊架本体包括固定架、支撑杆和底板,所述支撑杆焊接在固定架的一端,所述底板焊接在支撑杆的一侧,所述固定架上焊接有盛放板,所述底板的顶部焊接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通过螺栓安装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上安装有震动传感器,所述电动机的输出轴上焊接有齿轮一,所述齿轮一的两侧分别设有齿轮二和齿轮三,所述齿轮二的两侧均焊接有连接轴一,所述齿轮三的两侧均焊接有连接轴二,所述连接轴一的一端设有限位板一,所述连接轴二的一端设有限位板二,该具有警示功能的工程用起吊架结构合理,能够对周边的群众进行警示,起吊工作时安全性较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一种具有警示功能的工程用起吊架,属于激光警示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由于我国国内城市化进程在不断的加快,所以我国可用的建筑面积也在逐渐的减少,因此,为了缓解我国国内的住房压力,我国城市内的住房均在朝着高层化的发展,而在建设高层建筑的过程中,为了便于向高处运送材料,所以往往会借助起吊架的帮助;但是,由于在使用起吊架的过程中,现有的起吊架上没有对周边人们提醒的装置,所以若是正在起吊的物品从高处落下,那么位于该物品下方的人们便有可能遭受严重的伤害,甚至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起吊架在起吊物品时往往只是使用一根绳索,由于单独一根绳索所能够承载的力度有限,因此,在长时间的使用后,这根绳索很有可能会出现断裂,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且仅仅使用一根绳索,其所能够吊起物品的重量也非常的有限,因此使用现有的起吊架进行物品的起吊较为不便。
所以,如何设计一种具有警示功能的工程用起吊架,成为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警示功能的工程用起吊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发明结构合理,能够对周边的群众进行警示,起吊工作时安全性较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具有警示功能的工程用起吊架,包括起吊架本体和警示系统,所述起吊架本体包括固定架、支撑杆和底板,所述支撑杆焊接在固定架的一端,所述底板焊接在支撑杆的一侧,所述固定架上焊接有盛放板,所述底板的顶部焊接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通过螺栓安装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上安装有震动传感器,所述电动机的输出轴上焊接有齿轮一,所述齿轮一的两侧分别设有齿轮二和齿轮三,所述齿轮二的两侧均焊接有连接轴一,所述齿轮三的两侧均焊接有连接轴二,所述连接轴一的一端设有限位板一,所述连接轴二的一端设有限位板二,所述限位板一和限位板二均与底板相互焊接,所述限位板一的一侧设有绳索轮一,所述限位板二的一侧设有绳索轮二,所述绳索轮一上缠绕有绳索一,所述绳索轮二上缠绕有绳索二,所述支撑杆的顶部焊接有支撑架和连接杆,所述支撑架的顶部焊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一侧焊接有固定板,所述连接杆的一端与固定板相互焊接,所述固定板上开设有过渡槽一和过渡槽二,所述过渡槽一内焊接有过渡轴一,所述过渡槽二内焊接有过渡轴二,所述过渡轴一上套设有滚轮一,所述过渡轴二上套设有滚轮二,所述固定板的底部设有定位板,所述定位板的边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激光灯,所述固定板上开设有固定槽一和固定槽二,所述固定槽一内焊接有固定轴一,所述固定槽二内焊接有固定轴二,所述定位板的顶部焊接有供电箱,所述供电箱内安装有蓄电池,所述警示系统包括控制单元、监测装置和指令装置。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蓄电池通过电线分别与控制单元、监测装置和指令装置电性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控制单元包括智能处理器和控制开关,所述智能处理器通过电线与控制开关电性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智能处理器包括印制电路主板以及设置在印制电路主板上的微处理器和处理芯片,所述微处理器和处理芯片电性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控制单元通过监测电路与监测装置的震动传感器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单元通过指令电路与指令装置的激光灯电性连接,所述激光灯为光纤激光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未经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22589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